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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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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瑞金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瑞金市司法局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瑞金市司法局2024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瑞金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订和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

(三)管理、监督、指导全市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六)监督和指导全市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八)承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事务。

(九)制订和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解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的具体工作;拟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好法制参谋。

(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十二)负责抓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内审工作。

    部门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2024年瑞金市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江西省瑞金市公证处。

编制人数小计67,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3,工勤编制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9,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04,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8,行政在职人数41,行政工勤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6;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25,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3,临聘人员24人

第二部分瑞金市司法局2024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瑞金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95.06万元,较上年的1241.16万元,减少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2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万元其他收入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8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瑞金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95.06万元,较上年的1241.16万元,减少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75.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7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9.7万元(包括其他资金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4.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70.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7万元其他支出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9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瑞金司法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103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24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70.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75.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万元项目支出25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4.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部门机关运行费/公用经费预算79.8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51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各明细经济科目),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瑞金司法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195.06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瑞金司法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9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419.7万元,其中:下属事业单位江西省瑞金市公证处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项目

项目概述①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法律援助对象底数、基本信息和涉法诉求;②扩大援助范围:将因病、因灾致贫,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让法律援助助惠更多困难群众;③开通“绿色通道”,在偏远地区、外出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集中地区设立流动工作站,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下基层、进乡村活动,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④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区域和服务对象全覆盖,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化,一站式,零距离;⑤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意识;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工作。

立项依据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赣办发201619号文件及市政府办瑞府办抄字2015805号文件精神,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实施主体瑞金市司法局

实施方案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⑸实施周期1年

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瑞金市司法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安排15.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2万元减少1.71万元,下降9.9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0.17万元,比上年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瑞金市司法局2024部门预算公开

详见附表

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