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瑞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修订)》的起草背景
为加强对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的管理,增强政府对食用植物油市场的宏观调控,2022年我市根据《赣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了《瑞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两年。目前,《瑞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办法(试行)》已满两年,结合两年来对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的轮换管理情况,我们对《瑞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办法(试行)》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瑞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瑞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办法(修订)》共九章二十九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的定义、适用范围及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第二章为计划管理,明确了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收储计划管理流程。第三章为库存管理,明确了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方式及管理要求。第四章为轮换管理,明确了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轮换方式、质量标准以及购销成本核算。第五章为县级储备油的动用,明确了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动用情形及程序。第六章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明确了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相关费用拨付制度及费用标准。第七章为信贷资金管理,明确了贷款资金使用原则及管理。第八章为监督管理责任,明确了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及相关责任追究等。第九章为附则,明确了轮换概念、实施时间及最终解释。
三、《瑞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特点
修订《瑞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的轮换行为,保证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保供给、保安全、促发展的作用。
四、《瑞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修订)》的实施时间
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瑞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办法(修订)》自印发之日起三十日后实施。
解读单位:瑞金市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钟蔚柯
联系电话:0797-2523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