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金市202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瑞金市202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对2024年度瑞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组织机构,安置工作原则、程序,安置形式以及待安置期间相关补助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二、适用对象
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三、安置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量化服役表现、积分排序、按序选岗”进行“阳光安置”。
四、安置方式
(一)岗位安置
问:哪些人符合岗位安置?
答: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1.军士(含警士,下同)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问:安置程序是什么?
答:对照审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档案、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军衔等级、服现役期间参加作战表现、练兵战备水平、服现役年限、服现役地区艰苦程度、特殊岗位任(代)职、残疾等级及相关身份等,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评分结果经退役士兵本人核实签字认可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并无异议,退役士兵按量化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并列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结束后,选岗结果报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退役士兵选择岗位情况,向市人社局开具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市人社局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和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向用人单位开具行政介绍信并通知退役士兵按时报到。
问:如果放弃岗位安置,可享受什么补助?
答:放弃分为自主放弃和视为放弃。自主放弃:确认选岗前放弃政府安排工作待遇的退役士兵,经本人申请确认后,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每服役一年按照4500元计算。如服役12年,计算方式为:[(12×4500+12×4500)×80%],另发安家补助费12000元,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视为放弃: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自开出安置介绍信15个工作日内拒不服从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不再享受政府安排工作待遇,也不享受灵活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
问:待安置期间可否享受生活补助?
答:可以,符合岗位安置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问: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答:军地相关部门应协同做好退役士兵保险关系的接续,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安排。退役士兵安置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后,应及时为其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
(二)自主就业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什么待遇?
答: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服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自主就业发放一次性补助按实际报到人数和实际服役年限为准。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不再享受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