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促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2022年7月,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 江西省财政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和《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2〕27号)等文件。我市成功争取列入全省2022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县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出台《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1.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
2.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2〕27号)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主要目标。试点工作结束前,引导龙头企业整合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拨、冷链冷库、农资批零等经营业态,建成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含改造“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统仓共配中心),搭建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1个。对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点和村级配送末端服务网点进行标准化、信息化升级,提升改造16个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点和200个村级配送末端服务网点,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打造区域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示范基地。
(二)关于重要举措。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包涵六个方面,分别为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统仓共配中心、建立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健全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并明确了各项举措的具体要求。
(三)关于实施步骤。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包涵启动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验收阶段(2024年1月—2024年6月)和持续运营阶段(2024年7月后)四个阶段。
(四)关于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本级成立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二是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县域物流配送体系专项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使用项目资金,安排专人对现场勘察、确认工程进度与运行情况,严格按阶段拨付资金。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强化对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日常监管,加强对试点工作参与部门、项目承办企业相关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在瑞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集中公开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遴选方案等。五是加强宣传推广。认真总结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梳理典型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强与其他地区之间交流与借鉴,提升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效。
解读单位:瑞金市商务局 解读人:龚益民 0797-2526929
【相关文件】:《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