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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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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府办202341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3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我市于2022年11月被列为江西省2022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县。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便捷高效的市、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根据《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创新协同的原则,加快推进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点、村级配送末端服务网点基础设施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主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构建智能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绿色环保、融合开放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标准和程序,采取意向企业报名和单位推荐的方式确定试点项目清单,组织职能部门和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确定骨干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整合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拨、冷链冷库、农资批零等经营业态,引导龙头企业发挥好“链主”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功能,提升改造仓储、快递分拣中心、装卸作业等基础设施设备,促进城乡物流融合、消费升级。力争在试点工作结束前,建成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含改造“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统仓共配中心),搭建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1个。对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点和村级配送末端服务网点进行标准化、信息化升级,提升改造16个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点和200个村级配送末端服务网点,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打造区域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示范基地。

重点举措

(一)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综合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项目用地面积不低于100亩,仓储面积 10000 平方米,快递分拨中心20000平方米,零担货运中心10000平方米,引入整合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拨、冷链冷库、农资批零等经营业态。实现快递当天可送达(派出)各乡镇、行政村,偏远村48小时内送达(派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联社、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分公司)

(二)建设统仓共配中心。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统仓共配中心,将乡镇物流中转站点、村级末端网点作为统仓共配载体,将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种植户、养殖户)纳入统仓共配范围。引导我市各类商品经销商、代理商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统仓共配,吸引城区及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小店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统一订货,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提供统一配送服务。实现统仓共配中心商品数量1000种以上,乡镇商贸中心500种以上,村级便利店50种以上,统仓共配总量达到全市货物销售额的1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联社、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搭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配套县域物流配送数字化可视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智慧园区管理服务系统、快消品订货与配送信息系统,接通省、赣州市物流大数据平台,为我市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提供物流数据信息处理、统计和WMS、TMS、CRM、结算等功能服务,实现城区及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利店、园区零担专线、仓储、快递分拣、冷链等业务数字化智能化操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组建标准化配送车队,指导物流企业推广使用符合城乡配送车辆技术选型要求(4.2米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车)的厢式货车和冷藏车,车辆外观字样、图形、特征醒目,印有“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等字样。鼓励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和支持配送车辆、行车路径采用自动调配等先进的信息系统,实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与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带托运输、与乡村服务网点之间带筐配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联社、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分公司)

(五)健全乡村末端配送网点。提升改造16个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200个村级配送末端服务网点,其中每个乡镇中转仓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每个村级网点面积达50平方米以上。建制村可利用益农社、村小卖部等闲置场所设置末端服务网点,通过改造具备货物存放、收寄功能,做到统一标牌、明示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电话上墙等,构建无缝对接、快捷畅通的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联社、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由市供销联社牵头,充分利用供销网络资源,采用供企合作模式,改造“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设施设备(货架、叉车、托盘、周转箱<筐>、分拣输送设备和供销集配车辆),将“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和乡村集配网点统一纳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充分整合市内仓、货、车、线路、网点等资源,实现市乡村集中配送业务,构建集约共享、开放惠民、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供销集配体系。(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

对瑞金市经济发展、流通基础设施、物流业发展、物流平台、物流园区情况进行充分摸底调查,明确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完成《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审定和公示,配套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前期工作落实到位。

(二)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

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试点项目承办企业,拟定考核验收及项目管理细则。对试点项目和承办企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细化分工,全面落实具体项目建设工作。

(三)验收阶段(2024年1月—2024年6月)

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财政局对试点企业项目建设等情况开展自评,对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做好整改工作,提炼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工作的经验模式,做好迎接省、赣州市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和专家组绩效评价、考核验收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项目绩效评价和考核验收。

(四)持续运营阶段(2024年7月后)

项目进入全面持续运营阶段。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本级成立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政策制定、项目实施、巡察督查等方面的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和服务合力。

(二)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县域物流配送体系专项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使用项目资金,安排专人对现场勘察、确认工程进度与运行情况,严格按阶段拨付资金。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加强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和项目建设效果。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对项目建设与运营相关过程文件、数据、财务票据等进行妥善保管并存档备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强化对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日常监管,加强对试点工作参与部门、项目承办企业相关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不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督检查。

(四)加强信息公开。在瑞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集中公开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遴选方案等。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企业,必须按要求向市商务局或市供销联社提供项目有关资料。

(五)加强宣传推广。认真总结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梳理典型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强与其他地区之间交流与借鉴,提升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宣传推广力度。

附件:1.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

       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安排汇总表

         3.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定额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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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市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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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3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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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更好推进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特成立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黄发亮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市财政局、市供销联社、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分公司等单位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等工作;研究制订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总体规划,协调组织制定推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各乡镇和部门工作信息;负责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统计工作,督促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落实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的相关工作;负责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审核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和资金拨付工作;参与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有关实施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立项审批相关工作。

市供销联社:负责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打造供销集配物流体系,利用农村站点网络平台加快信息化建设和改造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冷链冷库项目建设,协助推进乡村益民社纳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物流网络交通路线规划和建设。

市统计局:做好规模以上企业县域物流各项指标统计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落实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用地。

市人社局:负责加强县域物流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进;负责做好农村县域物流就业、创业培训,落实创业优惠政策等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县域物流体系中心(网点)建设及快递物流配送仓建设相关手续办理。

市邮政分公司:负责研究制定乡村末端网点布局与操作规范;推进县域物流配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宣传工作。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附件2:

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安排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支持方向

项目承办企业

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推进

时间节点

项目实施目标

投资规模(万元)

合计

省级

资金

市县财政配套

社会资本

1

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一)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仓储设施建设

公平择优确定

建成功能区划合理的县域物流仓配处理中心,配备分拣输送设备、货架、叉车、标准化托盘(1200mm*1000mm)、周转箱(600mm*400mm)、条码扫描、仓储管理等设备,满足集仓储、组配、分拣、加工和集散等功能于一体的要求。

2023年3月开始筹备,2023 年12月前完成整合,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投入运营;2024 年6月前按上级要求通过验收。

1.建设综合型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用地面积不低于100亩,仓储面积 10000 平方米,快递分拨中心20000平方米,零担货运中心10000平方米,引入整合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拨、冷链冷库、农资批零等经营业态。

2.实现快递当天可送达(派出)各乡镇、行政村,偏远村48小时内送达(派出)。

770

170

/

600

2

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二)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统仓共配建设

公平择优确定

1.推动县域各类商品经销商、代理商将其商品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统仓共配。

2.引导城区及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小店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统一订货,再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提供统一配送服务。

3.将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种植户、养殖户)纳入统仓共配范围。

2023年3月开始筹备,2023年12月前乡镇统仓共配中心投入运营;2024 年6月前按上级要求通过验收。

1.整合面积不少于10000 平方米的统仓共配中心,将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作为统仓共配载体,通过整合各类商品经销商、代理商资源,引导城区及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小店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订货,提供统一的仓储配送服务,统仓共配率达到10%以上。

2.统仓共配中心整合的商品数量1000种以上,乡镇商贸中心 500 种以上,村级便利店 50 种以上。

260

60

/

200

3

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三)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公平择优确定

1.推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搭建数字化运营平台,提供物流数据信息处理、统计和实时信息数据共享。

2.建设县域物流配送数字化可视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智慧园区管理系统等。

3.提供 WMS、TMS、CRM、结算等功能服务,同时建立快消品订货与配送信息系统,并连接我市城区及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利店。

2023年3月开始筹备,2023 年12月前数字化运营平台搭建完成投入运营;2024 年6月前按上级要求通过验收。

1.建成一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字化运营平台。

2.能够与零担专线系统、仓储系统、快递分拣系统、物流配送系统相互连接。

3.打造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可视系统。

4.整合商贸统一订货与配送信息系统。

190

50

/

140

4

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四)县域物流标准化车队建设

公平择优确定

整合我市现有物流配送车辆资源,对符合县域物流标准化车队建设要求的配送车辆进行信息化改造,纳入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统一调度。

2023 年3月开始筹备,2023年12月前完成整合、车辆标准化改造建设投入运营;2024 年6月前按上级要求通过验收。

建设标准化配送车队(主要为 4.2 米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车),推进节能环保物流车更大范围普及应用,配送车队外观统一标识、图形,特征醒目。

120

20

/

100

5

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五)健全乡村末端配送网点

公平择优确定

推进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引导供销、邮政、交通、物流等市场主体共建共享末端网点资源,建制村可利用闲置场所设置末端服务网点,利用现有的村级益民社、便利店、农村电商、快递服务网点,形成以快递、农村电商、配送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服务网点,提供消费品下乡、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

2023年3月开始筹备,2023 年12月前完成整合,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且投入运营;2024 年6月前按上级要求通过验收。

提升改造16个乡(镇)配送中转站,200个村级配送末端网点,其中乡镇中转仓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村级网点面积达50平方米以上。每个建制村末端服务网点具备货物存放、收寄功能,统一标牌、明示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电话上墙等。实现包裹快件、大件物流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到乡镇配送站点24小时内完成。

450

100

/

350

6

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六)“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体系建设

公平择优确定

1.提升“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体系建设,完善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功能。

2.整合构建乡镇、村供销集配网点,提升网点覆盖率,实现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网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023年3月开始筹备,2023年12月前“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体系建设完成投入运营;2024 年6月前按上级要求通过验收。

1.各乡、镇建设或改造乡镇物流中转站、村级末端服务网点,整合5家快递公司业务,统一在中转站办理配送服务,同时将日用快消品和农资商品的配送服务一并纳入乡镇中转站(村级服务网点)。对乡镇村网点门店招牌款式和名称进行统一规范,配备专人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形成遍布乡村的供销集配网络。

2.对县级供销集配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按业务需求购置设备,包括货架、叉车、托盘、周转箱(筐)、分拣输送设备和供销集配车辆。

450

100

/

350

总计

2240

500

/

1740

附件3:

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定额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类别

支持范围

预算资金

(万元)

1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仓储设施建设

重点支持标准化仓储设施设备建设,包括货架、叉车、托盘、周转箱<筐>、条码扫描、分拣输送、仓储管理系统和冷链等库内设备。

170

2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统仓共配建设

重点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整合各类商品经销商、代理商资源,引导城区及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小店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订货,提供统一的仓储配送服务,统仓共配率达到10%以上。

60

3

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重点支持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研发、配套信息化软硬件购置、通讯网络信息资费等。

50

4

县域物流配送车队建设

重点支持2022年1月1日起新购置符合城乡配送车辆技术选型和节能环保要求、适用于带板(筐)运输的标准化专业车辆(厢式货车或封闭式货车)。

20

5

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

重点支持乡镇中转站和村级网点标准化建设。

100

6

“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体系建设

重点支持县级供销集配中心升级改造、功能提升,实现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网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网点须整合5家快递公司业务,统一在中转站办理配送服务,同时将日用快消品和农资商品的配送服务一并纳入乡镇中转站(村级服务网点)。

100

总计

500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