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瑞金市司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瑞金市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瑞金市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金市司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制订和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
(三)管理、监督、指导全市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六)监督和指导全市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八)承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事务。
(九)制订和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解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的具体工作;拟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好法制参谋。
(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十二)负责抓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内审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2024年瑞金市司法局(办)内设9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指挥中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合法性审查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股、律师工作股(公职律师办公室)。
编制人数小计6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3人,工勤编制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9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8人,行政在职人数41人,行政工勤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5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3人,临聘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瑞金市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瑞金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84.65万元,较上年的1128.35万元,减少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9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瑞金市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84.65万元,较上年的1128.35万元,减少43.7万元,降低3.8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2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5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6万元;项目支出354.7万元(包括其他资金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4.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3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4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瑞金市司法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98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92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3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2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万元;项目支出25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4.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2.9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51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各明细经济科目),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瑞金市司法局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瑞金市司法局预算安排项目8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354.7万元,其中:工作经费预算安排33万元,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预算安排50万元,法律明白人专项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法律顾问及司法公证服务费预算安排29.2万元,社区矫正专项经费预算安排60万元,律师参与信访法律服务经费预算安排4万元,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经费预算安排68.5万元,其他资金预算安排100万元。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十)重点项目: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项目
⑴项目概述:①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法律援助对象底数、基本信息和涉法诉求;②扩大援助范围:将因病、因灾致贫,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让法律援助助惠更多困难群众;③开通“绿色通道”,在偏远地区、外出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集中地区设立流动工作站,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下基层、进乡村活动,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④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区域和服务对象全覆盖,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化,一站式,零距离;⑤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意识;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工作。
⑵立项依据: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赣办发〔2016〕19号文件及市政府办瑞府办抄字〔2015〕805号文件精神,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⑶实施主体:瑞金市司法局。
⑷实施方案: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⑸实施周期:1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⑺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瑞金市司法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安排13.9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8.65万元,比上年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瑞金市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