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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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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

申 请 须 知

根据《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瑞府办发2018138号)文件精神,租赁补贴实行“常年受理、一年一审”。

一、申请时间

上年81日至当年731日止为当年申请对象,当年81日后申请的列入下一年申请对象。

二 、符合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主要有三类(需符合其中一类),第一类是城区(象湖镇)范围内的城镇常住户口家庭;第二类是瑞金市其他乡镇常住户口在城区(象湖镇)或经开区范围内工作生活满12个月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第三类是瑞金市其他乡镇常住户口、在城区(象湖镇)或经开区范围内工作生活满12个月的特殊困难家庭,包括: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城镇计划生育特困家庭。

   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瑞金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在瑞金城区(象湖镇)或经开区范围内连续稳定工作生活12个月以上,申请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二是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4倍(含)以下;三是申请家庭在瑞金城区(象湖镇)或经开区范围内无自有商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无车辆或营运车辆原值10万元(不含)以下、非营运车辆5万元(不含)以下。

    三、申请材料(相关证件原件现场查看,复印件存档)

   (一)必备材料

1.瑞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2.身份证;3.户口簿;4.婚姻状况证明;5.租房合同;

(二)非必备条件

1.低保证;2.18周岁以上在校生学籍证明;3.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4.重大疾病证明及出院小结(疾病类型参照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18类疾病);5.重度残疾证;5.退役士兵证复印件;5.优抚证明;6.劳动模范证明;7.成年孤儿证明;8.城镇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证明;9.其他需补充的证明资料。

    四、办理流程

    到行政审批局窗口、居住所在地居(村)委会、住建局领取或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瑞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交居住所在村居初审→行政审批局住建窗口受理→住建局、民政局、象湖镇8-10月份联审→有房源摇号分配,无房源或摇号未中签发放租赁补贴。

    五、受理窗口

   名称:瑞金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综合受理窗口(34号)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经开区长征大道西行政审批局2号楼1

电话:0797-2522622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5: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