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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瑞金市2019-2021年人才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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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瑞金市2019-2021年人才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

现将《瑞金市2019-2021年人才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6月1日

瑞金市2019-2021年人才住房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人才住房建设,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确保人才能够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不断优化人才生活服务水平,根据《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字[2017]32号)、《赣州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9-2021年人才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赣市人住字[201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9-2021年人才住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人才住房项目要按照“区域均衡、规模适中、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的原则选址建设。一要考虑就业的便利性,选择就业岗位较为集中区域,保持职住平衡;二要考虑人才的集聚效应,便于管理服务,新建小区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00套;三要考虑项目的宜居性,选址在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良地段;四要考虑交通的便利性,人才住房项目选址应在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

(二)简洁实用,符合需求

人才住房建设按照“户型合理,面积适中,简装入住,绿色环保”标准建设;以高层为主,容积率控制在3.0左右;户型以60㎡、90㎡、120㎡为主,并适量筹建50㎡以下单身公寓,成品交房,简装入住,符合各类人才对住房的需求。

(三)采取政府投资建设与企业单位自建相结合方式筹集房源

1.在中心城区建设人才小区。充分利用中心城区配套功能完善的优势,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在城东白面坝小区、瑞金八中、城南安置区周边、城西经开区、城北文化传媒学院等区域规划建设融居住、生活、科技创新、文化创意、轻资产创业、人力资源服务配套于一体的特色人才小区,按规划在其中的居住用地中分期配建人才住房,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引进大学本科生、技师及以上层次人才租住或购买,逐步打造辐射赣、闽、粤边际区域的高端人才和创业创新人才聚集区。

2.鼓励企业、事业单位自建人才住房。企业、事业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审批,可利用自有用地集中建设人才住房,按照“谁投资、谁管理”的原则,安排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居住。自建人才住房原则上不少于50㎡/套,建设规费参照保障性住房项目优惠政策,投入使用后市财政按每套6000元标准给予补助。自建人才住房分配方案可由企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制定,入住情况报人才住房主管部门备案。

(四)提前谋划,快速推进

当年计划建设的人才住房项目,应当在上年6月前完成选址、征地拆迁工作,上年7月启动设计、立项、招标等前期工作,确保当年年初开工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赣州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9-2021年人才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赣市人住字[2019]1号)要求,我市2019-2021年人才住房共计划建设4500套,其中:2019年800套、2020年1800套、2021年1900套。

三、工作任务

(一)2019年任务800套

1.政府投资建设511套(含沙洲小学老师周转房57套、经开区(德邦照明)光电产业园人才公寓228套、10万平米标准厂房人才公寓126套、经开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人才公寓100套)。

完成时限:2018年开工建设,2019年回购并分配入住。

责任单位:市红都工业投资公司

配合单位: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商务局、市财政局

2.企业单位自建289套(含江西惠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洪兴实业有限公司、金泽新材料)。

完成时限:2019年开工建设,2020年分配入住。

责任单位:经开区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经开区企业

(二)2020年任务1800套

1.政府投资建设1300套(含绵江幼儿园22套、河背街幼儿园8套、瑞金三中40套、瑞金四中70套、万田中学50套、瑞金八中221套、云石山卫生院24套、武阳卫生院52套、瑞金党校50套、综合培训基地171套、人民法院城郊法庭6套)。

完成时限:2019年开工建设,2021年分配入住。

责任单位:市教科体局、市卫健委、市委党校、市城投集团公司、市法院

配合单位:经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

2. 企业单位自建500套。

完成时限: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分配入住。

责任单位:经开区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经开区企业

(三)2021年任务1900套

1. 政府投资建设1200套(含瑞金干部学院、城北中学教师宿舍(瑞金九中)、黄柏中心小学、创新创业孵化园)

完成时限: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分配入住。

责任单位:市教科体局、市红都工业投资公司、市城投集团公司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经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

2. 企业单位自建700套。

完成时限: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分配入住。

责任单位:经开区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经开区企业

四、职责分工

(一)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负责人才住房建设的沟通、协调、调度、督促工作,根据项目建设时间节点,督促项目实施;负责牵头组织研究拟订全市人才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政府投资人才住房运营管理;负责合理确定人才住房的建设标准、人才住房规费政策支持等工作;配合人才住房的选址和新建人才住房规划方案审核把关。

(二)市城投集团公司、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制订人才住房建设推进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下达的人才住房建设任务并做好有关人才住房建设以及建设资金融资工作。

(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才住房建设所需的土地供应及土地收储,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土地征收报批、划拨供应、土地预审等工作;负责新建人才住房小区规划条件审核把关。

(四)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人才住房工程预、结算评审工作;负责筹集、核拨人才住房建设资金及企业、事业单位自建人才住房补助资金;指导人才住房资产的划转工作。

(五)市行政审批局:指导建设单位进行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报批工作;加快审批流程,做好人才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六)经开区建设局:负责经开区范围内政府投资人才住房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规划控制等工作。

(七)象湖镇、沙洲坝镇:负责牵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红线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负责协调属地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纠纷事项。

(八)市征收办:负责对土地征收程序、政策的指导和把握;负责监督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的申请、划拨和兑现;负责管线迁移的协调、审批办理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委托评估的办理等工作。

(九)自建人才住房相关单位:开工前提供设计方案、“三证一书”、平面图,完工后提供测绘报告、住房分配方案,入住后提供入住人员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人才住房建设已列入赣州市2019-2021年人才住房建设计划和瑞金市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各有关部门、乡镇及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主动配合,全力保障人才住房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二)部门联动,加强沟通

各有关部门、乡镇及单位要指定项目推进三级负责人,即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部门中层正职,建立三级责任制和联动机制,全程负责协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项目按照预定时限推进。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严格按照既定目标和任务分解要求,市政府督查室与市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日常督查和定期考核方式,加强对人才住房建设项目的督导考核力度,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考评成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