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吹风会:《瑞金市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

5月21日,瑞金市举行政策吹风会,市林业局负责人王牧从制定背景及依据、核心内容、管理与保障、政策意义等方面详细介绍了《瑞金市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主持人:为丰富了林地“三权分置”形式,拓展林地经营权权能,我市出台了《瑞金市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文件内容,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市林业局负责人王牧为大家介绍文件的相关内容。
王牧: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该文件的制定背景及依据。
王牧: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响应国家和省级政策要求,瑞金市出台《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23〕45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发〔2024〕9号),《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做好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林规〔2025〕1号)制定的。
主持人:《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王牧:一是登记定义与范围。林业经营收益权是从承包经营权或经营权拓展权能分置出的经营收益权,登记范围包括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十二类经营活动。二是登记程序。申请人向市林业局提交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受理,不齐则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市林业局核实经营状况,涉及集体林权需联合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开展;市林业局审核后,再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发证,并建立档案。三是登记类型及材料。首次登记:需提交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权属证明等材料,国有林地还需特定材料;变更登记:适用于权利人身份、经营内容等变更情况,需提交申请表、权证原件及变更证明;转移登记:涵盖买卖、继承等导致权利转移的情形,材料与变更登记类似;注销登记:合同终止、林地征占等情况需办理,提交材料相同。四是质押登记。市林业局负责,质押双方共同申请,提交质押申请表、合同等材料。质押合同应明确当事人信息、权证信息、债权债务等内容。审核通过后在权证上登记,银行可在中登网公示。
主持人:《管理办法》在证书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有哪些规定?
王牧:一是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市林业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协同和数据共享机制,防止一证多卖、一证多押,实现林权流转审核、收益权登记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二是证书管理。经营内容变化应及时变更登记,否则持证人担责;证书等资料不得随意涂改,确需修改需加盖更正章;提供虚假材料等四种情形将撤销登记,涉事者两年内限制申请。三是经费保障。登记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不向申请人收费。
主持人:《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我市林业发展有何意义?
王牧:该办法丰富了林地“三权分置”形式,拓展了林地经营权权能,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确权保障,解决融资难题,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推动林业新业态发展,促进“两山”理论在瑞金市的实践转化。
主持人:非常感谢王牧的详细讲解,今天的政策吹风会到此结束,大家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