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政策解读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家庭至少一人具有象湖街道、红旗街道常住户籍满1年(含)以上,家庭成员在象湖街道、红旗街道工作和生活;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瑞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5倍(含)以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瑞金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无住房或唯一住房属于D级危房的,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2.申请家庭为本市其他乡镇常住户籍及外县市户籍,申请人在象湖街道、红旗街道或经开区企业连续稳定工作满12个月(含)以上且在象湖街道、红旗街道生活满12个月(含)以上,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含)以上(计算至申请之日止);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瑞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5倍(含)以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瑞金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无住房(务工人员入住企业供给宿舍算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二、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线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赣服通(一件事专区),按要求完成账号注册,登录个人账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电子授权。
2.线下申请。申请人可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部门窗口申请,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部门窗口人员协助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录入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线下窗口办理时需携带原件);
2.相关对象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烈属证等);3.江西省公租房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4.住房租赁合同;
5.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且在象湖街道、红旗街道或经开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提供);
6.企业务工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劳务关系、工资收入、是否居住企业供给宿舍等相关证明资料;
7.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重大疾病证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8.“公租房申请一件事”登记表(线下窗口办理提供);
9.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线下窗口办理提供);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房产转让情况或有商铺、写字楼和仓库等非住宅房屋产权情况的可以申请吗?
1.无特殊原因,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或发生突发重大事故灾害,或因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可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
2.在瑞金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有商铺、写字楼和仓库等非住宅房屋产权的;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工商注册或拥有公司股权的可以申请吗?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注册申请个体工商注册资金或拥有公司股权资产超过10万元(含)的。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车辆可以申请吗?
1.拥有排气量1.6L(不含)以上或车辆购置价(新车发票中的含税价为准,二手车购置价以同款车型上市当年厂家发布的新车指导价为准)在10万元(含)以上车辆的,拥有两辆及以上小型汽车的,不符合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2.拥有车辆购置价在12万元(含)以下的营运性车辆,且该车为申请家庭唯一汽车的,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六、申请配租到公共租赁住房哪些对象可以享受租金优惠?
1.申请人为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申请家庭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城镇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防返贫监测对象。
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以申请家庭为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申请家庭,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保障总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具体为:1-2人户家庭保障面积为30平方米;3人户家庭保障面积为45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家庭保障面积60平方米。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优惠租金政策家庭补助标准为8元/平方米ž月ž户,其他符合家庭补助标准为6元/平方米ž月ž户。国家三孩政策出台后的三孩家庭有5人及以上户家庭保障面积按75平方米发放租赁补贴。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按户确定,按月计算,按季发放,月补贴金额为家庭保障面积乘以补贴标准。
解读单位:瑞金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解 读 人:王林山
解读电话:0797-2530202
相关文件:《瑞金市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瑞府办〔2024〕4号)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