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瑞金市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一、关于《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
目前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共200余家,2021年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20.71亿元,我市建筑业企业存在资质等级低、建筑业产值少、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低的问题,为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我市建筑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出台了《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瑞金市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若干意见》出台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93号);
3、《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赣州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20〕6号)。
三、《若干意见》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主要包括目标任务、扶持措施、相关要求共三大方面,其中有19条扶持措施,突出了企业激励、企业用工、金融支持、人才引进、创优品牌、服务发展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一)目标任务。到2025年,力争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50亿元以上,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增长,建筑业成为我市主导产业。培育建筑业总产值超10亿元企业1家以上、超5亿元企业3家以上,培育一级资质企业3家以上、二级资质企业10家以上。
(二)扶持措施。包括规划建设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培育建筑龙头骨干重点扶持企业、加大建筑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等共计19条。
1、壮大产业集群。在我市规划区内选址建设瑞金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集建筑业企业办公、职工培训、研发等。市外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总部注册并落户瑞金市的,2年内享受办公场所租金50%的奖励,分别给予特级、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等级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和50万元。
2、加大扶持力度。对“瑞金市建筑龙头企业”、“瑞金市建筑骨干企业”、“瑞金市建筑重点扶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为解决我市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工业项目等社会投资工程自主选择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按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实际缴纳增值税市财政留成部分的40%奖励给建设单位。本市建筑企业在市外承揽到工程并在我市缴纳税收的,按在我市实际缴纳增值税市财政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建筑企业。引进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我市建筑企业担任项目经理服务满5年以上且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分别给予晋升为特级、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级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相关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奖励管理。
1、为保障《若干意见》扶持措施高效快速运转,成立了促进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进一步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各相关部门了要为建筑业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为保障奖励落实到位,对考核兑现工作提出了要求。
解读单位:瑞金市住建局
解读人:曾玉生
解读电话:0797-7269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