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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瑞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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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发生。由市住建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此工作方案。

二、出台依据

根据2022年5月13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57号)

三、主要内容

文稿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范围、重点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对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摸排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22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步开展其他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居民自建房排查任务,2年内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全部整治到位。同时建立居民自建房动态监测、长效管理等制度机制,推动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整治范围

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城乡居民自建房进行整治,重点整治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以及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商贸市场、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突出整治以下自建房:

1.餐饮、酒店、宾馆、旅馆、民宿、饭店、农家乐、商超、网吧、酒吧、私人影院、游戏室、体育场馆、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场馆、旅游设施、宗教场所、帮扶车间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尤其注意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养老院等经营性自建房;

2.违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擅自加层、开挖增建地下室,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房屋布局、房屋使用功能,以及“下店上住”混用房屋等自建房;

3.房龄较长、主体结构明显变形、房屋墙体明显裂缝、有地下室的老旧自建房;

4.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的自建房;

5.用于疫情隔离观察场所的房屋。

(四)重点任务。

1.全面排查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按照“业主自查、条块排查、市级核查”的方式,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作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摸排,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设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等情况,掌握自建房的建造年代、建造方式、使用情况、房屋结构、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相关信息,形成城镇自建房“一栋一档”、农村自建房“一户一档”排查数据库。

2.分类实施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坚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同步推进,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户分类的整治处置模式,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闭环整治、销号管理。

3.严厉查处自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违章建筑清查行动,全面清查自建房审批、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严格落实自建房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4.构建自建房安全网格化信息化管理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要求,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机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机制

5.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时间安排。

1.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时间安排(2022年5月至9月)

2.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5月至7月底)

3.分类整治阶段(2022年5月至8月底)

4.巩固成果阶段(2022年9月)

5.在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整治其他自建房安全隐患,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他居民自建房排查任务,2年内全部完成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常态化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城乡自建房持续安全。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本级成立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调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抓、亲自部署,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参照市级领导小组设立组织机构,对标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细化排查整治措施;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监管指导和协调配合,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落实工作保障。市财政要安排专项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鉴定,以及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建筑工匠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过程中保障民生、安置群众和各级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等提供经费保障。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制作易学易懂的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服务组,建立房屋结构安全专家人员库,积极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3.严格督促考核。建立每周汇总、月调度、季度通报、适时督查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工作突出的地方、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排查整治中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对排查整治不重视、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对排查整治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4.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制定的政策、出台的办法举措和取得的经验成效开展多形式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营造浓厚氛围。做好舆论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解读单位:瑞金市住建局

解读人:杨清

解读电话:0797-7269077

【相关文件】:《瑞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