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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国有划拨土地办理国有出让土地手续工作意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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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有划拨土地办理国有出让土地手续工作意见》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规范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土地效益,满足群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等文件规定,瑞金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国有划拨土地办理国有出让土地手续工作意见的通知》,目的是明确我市国有划拨土地办理国有出让土地手续的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申请条件:本市单位或个人办理国有划拨土地转国有出让土地手续的,应符合“依法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宗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按土地的批准用途已形成建筑物、构筑物的”等三个条件。

二是明确了申请者需提交的资料:主要是书面申请、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宗地查档结果、宗地评估报告、房屋鉴定报告等资料。

三是明确了办理流程:依次是受理、审查、批准、办理、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登记等流程。

四是明确了缴纳标准:按市政府批准出让时该宗土地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减去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差额缴纳。安置房土地转出让土地的标准根据征迁方案另行研究。

五是明确了对超占建筑面积的处罚要求和标准。

六是明确了对存在违建行为的要求,即在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违规搭建防盗网、铁皮棚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先自行拆除防盗网、铁皮棚后,方可给予办理国有划拨土地转为国有出让土地手续。

三、文件有效期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该文件自印发之后,有效期为两年。

四、新旧政策差异

原《瑞金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宅基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工作意见的通知》(瑞府发〔2014〕7号)文件未明确受理流程,也未明确所需资料清单。《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划拨土地办理国有出让土地手续工作意见的通知》(瑞府办发〔2022〕8号)文件出台后,受理流程及所需资料更为清晰。

五、其它

该文件出台后,原市政府于2014年印发的《瑞金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宅基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工作意见的通知》(瑞府发〔2014〕7号)同时废止。

解读单位: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邹亮荣      联系电话:0797-2557328

【相关文件】:《国有划拨土地办理国有出让土地手续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