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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瑞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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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政府办公室6月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方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背景下,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3、《国务院有关部门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

  5、《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2020〕49号)

  三、《方案》的总体要求

  《方案》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紧扣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系统完备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四、《方案》明确的主要内容

  1、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方案》要求,围绕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救灾、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重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8个要素编制目录公开。

  2、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工作。鼓励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部门出台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加强与省、赣州市对口部门汇报对接,在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本级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方案》要求,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每年度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4、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方案》要求,市工信局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测检查,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适时对市政府网站进行升级改版,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整合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便利企业和群众。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社区管委会应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示栏等平台作用,借助市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市政务服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社区管委会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5、压实舆情情处置回应责任。《方案》要求,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社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尽快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机制。对上级下发的政务舆情转办单,涉事乡镇、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置,并按时反馈回应情况。对涉及多单位的负面舆情,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要研究确定舆情回应方案和措施,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发声、及时回应,市政府办要切实发挥好督促协调作用。

  6、创新基层决策公众参与方式。《方案》要求,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社区管委会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行政决策时,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或乡镇政府、市城市社区管委会讨论研究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有关媒体代表等列席会议,促进政民互动交流,提高决策透明度,凝聚政策执行合力。

  7、加强政策措施阐释解读。《方案》要求,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拟报市政府研究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应同步开展政策解读,深入浅出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让群众看得懂。同时,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通过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社区管委会以本单位名义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文件,应同步开展政策解读。

  8、全程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方案》要求,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社区管委会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进行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9、探索推动村(居)务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各乡镇、市城市社区管委会要积极参与省政府办组织开展的“十县百乡”基层政务公开区域示范创建活动;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以“窗口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加强村(居)务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公开栏真正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五、《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压实具体工作人员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市政府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综合协调,进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信息中心、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试点领域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在落实好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基础上,及时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社区管委会抓好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三是强化监督评价工作。市政府办、市信息中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及时全面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市政府督查室要适时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督查结果予以全市通报,作为绩效考评依据。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相关文件: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图解】关于《瑞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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