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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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 |
备注 |
有修改意见的单位 |
市自然资源局 |
针对文稿中第二大点规范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程序第一点完善被征地农民认定公示程序,建议将“拟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人员名单应由村(居)委会提出并进行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公示后,报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财政等部门最终确定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人员名单,并经公示后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修改为“拟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人员名单应由村(居)委会提出并进行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公示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公安、财政等部门最终确定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人员名单,并经公示后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
已采纳 |
针对文稿中第二大点规范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程序第一点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资金,建议将“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用地单位报政府审核同意后以政府名义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预存资金返还申请。”修改为“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报政府审核同意后以政府名义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预存资金返还申请。”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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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文稿中第二大点规范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程序第三点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方案审核程序,建议将“需报省政府批准征地的,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修改为“需报省政府批准征地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材料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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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修改意见的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建议明确“县级联审”牵头单位 |
已采纳 |
无意见的单位 |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泽覃乡、谢坊镇、瑞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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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单位 |
市城市社区管委会、叶坪镇、日东乡、沙洲坝镇、九堡镇、云石山乡、壬田镇、拔英乡、武阳镇、丁陂乡、冈面乡、大柏地乡、黄柏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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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意见 |
反馈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