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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中心城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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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中心城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

象湖镇

疑难问题研判时,建议增加象湖镇意见一栏。

采纳

叶坪镇

天沐温泉康养度假小镇项目涉及叶坪镇田坞村营头嘴小组,该小组与黄柏乡瑞律村、合溪村相邻,且该区域60多亩红线范围内涉及房屋征迁,建议该区域征迁标准按黄柏乡瑞律、合溪等村二类标准实施。

不采纳

中心城区内划分类别是根据行政村辖区划分的,不是按照具体项目涉及的红线范围划分,有的项目会涉及多个区域类别。

住建局

1.《瑞金市中心城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中基准价格补偿标准包括土地,建议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上的建筑补偿应有所区别;

2.建议购房补贴要对于确实在瑞金购房的才能申请。

第一条不采纳;第二条不采纳。

第一条不采纳理由:一是保持政策相对延续性;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门三调成果,中心城区范围内土地均属城市建设用地,故统一补偿标准。第二条不采纳理由:不能限制购房地域,否则属于地方保护主义。

司法局

1.《瑞金市中心城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中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更改为“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2.《瑞金市中心城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中第九款第(一)款第二项:2008年以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直接视同为合法类房屋不妥,建议对该条再次论证。

3.对两份文稿中的房屋征收程序实际公告/公示期限的,建议再核实。

4.对两份文稿中第七条第五款中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比例应当不低于90%。”建议明确指出签订的协议比例是指什么。

第1、2、3、4条采纳。

政府常务会议意见

特殊问题的处理,增加所在乡镇的意见。

采纳

公众意见

暂无

备 注

1.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棚改办、沙洲坝镇、黄柏乡、云石山乡10个单位反馈无意见。

2.市发改委、城市社区管委会等2个单位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