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金市规范城乡居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迎接赣州市六大攻坚流动现场会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牵头研究调查,起草了我市《瑞金市规范城乡居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研情况
1月19日,为规范我市屋顶光伏电站的建设管理,我委主要负责人牵头召开全市城乡居民屋顶光伏电站建设管理办法政策研讨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城建执法大队、市行政审批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研讨,对明确管理对象范围、具体安装规范要求,杜绝乱搭乱建影响市政风貌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会后,由我委结合调研企业情况,参考会昌等地屋顶光伏管理办法,并按照赣州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形成了《瑞金市规范城乡居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管理办法》初稿。
二、征求意见情况
近期,我委通过OA系统征求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城建执法大队、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公司等单位意见(具体反馈意见详见附件)。同时,按照瑞金市委办、政府办《关于规范重要文稿合法性审查的通知》(瑞办字﹝2019﹞28号)要求,我委征得江西南芳(瑞金)律师事务所和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并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28日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无反馈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纳了相关部门意见和合法性审查等相关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30日,经市长办公会审议研讨,原则通过,现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由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城管局联合发文。
2021年5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