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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接收、计量、结算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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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接收、计量、结算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为确保瑞金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提高生活垃圾接收处置管理水平,规范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垃圾接收、计量、结算流程,提高生活垃圾接收处置管理水平。我局起草了《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接收、计量、结算管理办法》。

瑞金市生活垃圾处理遵循“安全环保、应收尽收、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根据瑞金市政府与江西瑞金爱思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城区和各乡镇生活垃圾必须全部进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市城管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收运进场管理工作;瑞金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生活垃圾焚烧、收运过程符合环保相关要求进行监督;市财政局负责抽查核对进场垃圾量,按程序拨付生活垃圾处理费;市发改委负责抽查该项目的生活垃圾发电量,并落实国家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瑞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电子地衡称重计量设备,并对计量设备进行监管;国网瑞金市供电公司负责接收上网电量,按规定及时结算电费等工作;瑞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接收、焚烧、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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