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函[2018]98号)要求以及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局已拟好了《瑞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75家单位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总体情况
文稿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4日向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75家部门(单位)征求意见,65家单位对文稿无修改意见,2家单位对文稿提出修改意见,8家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
二、反馈意见
截止到2018年12月14日共收回市政府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65家单位对文稿均无意见,壬田镇、气象局、大柏地乡、纪念馆、新闻中心、市志办、农保局、社保局等8家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三、采纳意见
(一)针对市发改委提出的修改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1、
子栏目“经济发展”建议增加市统计局作为保障部门,予以采纳。
2、
子栏目“降成本优环境”建议增加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作为保障部门,予以采纳。
3、
子栏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更新要求由3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不予采纳。
4、
子栏目“乡村振兴战略”增加市委农工部作为牵头保障部门,予以采纳。
5、
子栏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保障部门,予以采纳。
6、
子栏目“国有产权交易”不由市发改委牵头保障,予以采纳。
7、
子栏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增加市农粮局作为保障部门,予以采纳。
8、
子栏目“信用信息”增加人民银行瑞金支行作为保障部门,予以采纳。
(二)
针对市城投集团提出的修改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1、子栏目“国有企业”应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按工作职责由市人社局(负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等部门参与,予以采纳。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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