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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2021年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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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瑞金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中央、省、赣州市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以保护河湖生态环境为重任,聚力河湖保护管理,大力整治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水生态持续向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完善体系为支撑,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健全组织体系。构建完善市、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河湖管理制度。全市共设县级河湖长5名,乡级河湖长92名,村级河湖长210名,巡查员210名,保洁员420名。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规范》,要求各级河湖长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巡河巡库等工作,对发现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建立完善事件受理及处理台账、巡查及河湖保洁记录。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全面更新各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共计110块,逐步完善19条河流“一河一档”“一河一策”问题清单及任务清单,深入开展绵江河河湖健康评价,顺利完成国有水利工程划界和河湖划界成果复核,对2019-2020年河湖划界成果进行了修正,河湖管理保护逐步实现规范化、常态化。
(二)以高位推动为抓手,深入推进问题整治。2021年我市总河长吴建平同志、副总河长刘春林同志多次开展巡河调研督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各级河长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河湖管护各类问题解决。全年共下发总河长令1份、督办函12份,市河长办每月对我市绵江、梅江、澄江三条主河进行巡河督导,对现场发现的涉河问题及时制止,责成相关单位或下级河长依法依规处理,并进行跟踪督办。全年共完成“清河行动”问题整改20个,“河湖四乱”问题3个,2020年水利部暗访问题6个,2021年水利部暗访问题1个,2021年省水利厅遥感问题4个,整治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2栋,整治完成率100%。
(三)以专项治理为重点,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2021年我市各类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标准,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未出现V类及劣V类水质。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树立了排污口标志牌,完成了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并编码。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6起,行政没收处罚6.0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调查1起,做到了精准打击河道采砂违规违法行为。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完成瑞金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及污泥处理项目,累计完成城区污水管网清淤疏浚共计60公里,完成建设路雨污管网改造项目建设,加强老城区老旧管网、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抓好截污主干管和污水支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21年共投入633万元完成城区8处水塘整治,对城区范围内水塘进行综合治理,将水塘周边居民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2021年审核验收通过规模养殖场80个,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33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均为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75%。建成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资源化利用项目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化肥利用率平均达到42.2%,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3.91吨,绿色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6.62%,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56%。加强农村污水设施常态化运行,实现行政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达28195吨/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管控率达63.41%。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成18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有18辆压缩式垃圾转运车和61辆自装卸压缩式垃圾桶对接车及2辆中转站渗滤液吸污车。全市223个行政村配备334辆三轮摩托垃圾收运车、1671辆人力板车、240升垃圾桶23379只、15升垃圾桶111740只,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治理。大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狠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游泳、钓鱼和人工养殖问题整改,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强化河道日常保洁,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6艘水葫芦打捞船用于水面垃圾和漂浮物打捞、清理,投入绵江及梅江水域环境卫生清理项目资金131万元,常态化开展绵江、梅江主河道清理。强化水体岸坡环境综合整治,各乡镇对河道水面及沿岸垃圾开展了日常清理,水葫芦、水面漂浮物、河道垃圾得到有效控制,全市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四)以联动协作为纽带,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一是签订跨境河长制工作合作协议。为推动跨界河流管理保护,2021年7月赣州市代表我市与龙岩市签订《交界地区河长制工作合作协议》。2021年10月我市与跨界河流上、下游的宁都、石城、会昌、于都等四县签订了《赣州市跨县(市、区)域河长制工作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构建了跨区域、跨县河长制工作协作机制,对加强河长制工作交流,实现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不断完善“河长+”模式。2021年我市在“河湖长+警长”“河长+社会河长”基础上,市河长办与检察院共同协作,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模式,创新推动河长制工作见实效。三是突出信息化引领,打造“智慧河(湖)长”。目前我市建有瑞金市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河长“一张图”、掌中河长APP、瑞金市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水质监测系统等应用建设,以信息化促进河湖管理高效化、智能化、可视化,打破信息孤岛,将河湖治理问题整合到同一个平台,共同推进涉河问题整治,确保河湖问题得到系统化治理。
(五)以宣传教育为导向,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一是媒体宣传常态化。结合生态保护、两城同创等,全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报道我市开展“河湖长制”的工作动态及取得成效,相继推出《河长制让绵江“长治久清”》《兴水利惠民生》《让守护绿水青山成为习惯》《瑞金微污染水体治理效果显著》《瑞金实施澄江河河道应急疏浚工程:又见源头活水来》《九堡整治河道建美丽乡村》等40余篇(条)新闻报道。二是社会宣传全覆盖。在城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以及建筑工地的围墙围挡长期设置了以生态文明、“河湖长制”建设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三是创新新媒体宣传。在中国瑞金网开设了生态文明建设专栏,长期刊载生态文明建设、“河湖长制”建设等相关报道和公益广告。同时,瑞金报、瑞金发布、文明瑞金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瑞金手机报齐发声,集中推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努力营造了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四是开展志愿活动,促进共参共建。依托全市30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广泛策划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绿化美化、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生态文明宣传、清理卫生死角、清理乱涂乱画、禁燃禁放宣传等志愿服务项目360余个,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5300余次,美化了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生态环境意识。大力推进河湖保护工作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在全市上下营造了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是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城乡环保基础设施薄弱,建设资金缺口巨大。由于市本级财政财力有限,加上环保设施历史欠账较多,资金缺口巨大。
(二)河湖保护社会参与氛围不够浓厚。我市虽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了河湖长制宣传力度,但是社会公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知晓度不高,群众护水意识不强,河湖保护参与不多,尚未形成全民护水治水的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以《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为工作准则,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督促各级河湖长按照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巡河巡湖督导,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二)加大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统筹推进生活污水及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水域采砂、炸鱼毒鱼电鱼、河道疏浚、绵江河水质下降等对流域生态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的问题整治,加强部门协作、综合施策进行系统治理,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推进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河湖保护联合管理协调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存在问题,定期开展涉河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形成长效的联合执法机制。
(四)加强河道清理 确保清洁通畅。督促各乡镇做好辖区内河道的日常保洁工作,及时打捞清理各类漂浮物及岸内垃圾、杂物、废弃物,保持河畅、水清,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