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生态环境局:强化“无人机”应用,提升执法监管质效
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积极响应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结合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要求,不断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将无人机巡查与日常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实际互联互动,不断提升执法精准性,有效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装备队伍建设。今年来,我局在原有一台行业级无人机的基础上,新购入小型消费级无人机5台,分别配置给各执法中队,补齐非现场执法装备短板。开展无人机操作培训,邀请无人机操作专业人员对全体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手把手教学、实操演练,确保每个中队至少有1名无人机飞手。同时,我局印发了《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无人机辅助执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无人机的管理和使用。
二是持续开展监管执法。在企业“安静生产期”内,我局严格执行“安静生产期”制度。同时,我局采取无人机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执法人员携带无人机,深入废气直排、污水入河、固废倾倒等场景一线,开展执法取证、非现场检查监管等工作。今年以来,累计使用无人机非现场监管、执法50余架次,发现问题10余个,均已帮扶指导企业整改到位。既及时帮企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行。
三是深入挖掘应用潜力。将无人机作为“服务先锋”,运用在助企纾困、环境应急等重点领域。在帮扶企业中,我局利用无人机一对一帮扶企业排查问题,助力风险辨识,开展服务提醒;在处置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中,我局利用无人机克服交通不利、情况危急等不利因素,快速锁定污染事故所在位置,定位污染事故源头,真正做到“眼观六路”。今年来,累计使用无人机帮扶企业排查问题20余架次,参与处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3起。
下一步,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将把无人机技术作为常态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持续深化和拓宽无人机在环境执法监管中的应用,助力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