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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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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会议制度

一、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俭的原则,提倡开短会。各类会议均须做好会议记录,局务会须编发工作梳理,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局长签发。

二、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向局长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局会议主要包括:局党组会、局务会、全体干部职工会、局领导班子。

(一)局党组会

1.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记录由秘书股股长负责,党组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其他班子成员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2.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各类精神,研究上级决策、决定及指示的贯彻落实意见;讨论研究本局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全局性工作部署;讨论研究需请示省厅、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事项,审定各股室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讨论研究干部职工的奖惩和人事任免;讨论研究重大经费开支使用;其它需要局党组会研究的事宜。

3.列为局党组会的议题,需在会前加强沟通和酝酿。

4.局党组会参加者必须对会议内容严格保密,除主持人指定的内容可以按照规定传达外,其余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5.局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二)局领导班子会

1.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2.会议由主持会议局领导指派专人负责会议纪录。

3.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就专项工作进行落实、安排或决议。

4.局领导班子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局务会

1.局务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副局长、其他局领导及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

2.会议主要任务是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或某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或某项工作任务。

3.局务会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4.局务会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四)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1.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或局党组书记、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2.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县局重要工作安排和决定;部署有关工作。

3.会议议题和时间确定后,由秘书股通知。

4.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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