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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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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府字〔2022〕67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2022年12月19日市七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

一、《关于印发瑞金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72号);

二、《关于印发瑞金市“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创评活动暨“诚商信贷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94号);

三、《关于印发瑞金市市属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集中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139号);

四、《关于印发瑞金市星级饭店建设优惠和奖励政策的通知》(瑞府办发〔2018〕158号);

五、《关于印发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瑞金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9〕81号);

六、《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字〔2020〕53号);

七、《关于印发瑞金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字〔2020〕90号);

八、《关于大力推广使用本地工业产品的通知》(瑞府办字〔2020〕102号)。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