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府办发〔2021〕5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瑞金市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瑞金市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瑞金市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山、水、田、路”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多方面综合措施对农田基本设施进行高标准建设,全面达到“田成块、路成网、机能耕、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建设地点在九堡镇、谢坊镇、瑞林镇、泽覃乡、丁陂乡、万田乡、壬田镇、云石山乡、大柏地乡、冈面乡、拔英乡、日东乡等12个乡镇(任务清单见附件1),实际建设面积以最终勘测设计面积为准,确保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2021年4.5万亩建设任务。
二、组织实施
(一)统一规划布局
根据《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按照新建为主、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编制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的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一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及连片建设地块,明确2021年度建设计划及建设范围。突出集中连片,相对集中连片,各乡镇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当地乡村振兴规划相衔接,着力增强当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统一建设内容
项目将主要围绕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能力、综合生产能力、建后管护能力等方面,重点保障灌排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道路通行运输能力。
统一实施程序
1.由有关乡镇申报本年度高标准农田实施计划,市高标办(市农业农村局,下同)汇总后报送市政府,市政府统筹有关乡镇的申报计划研究确定本年度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规模。
2.由市高标办通知本年度实施项目的乡镇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和工作要求完成土地登记造册工作。
3.由市高标办负责项目建设地点的筛选和监督督查,市乡村振兴公司负责工程招标和工程建设。
4.项目建设工程完工后,由市高标办和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开展单项工程验收、市本级自验自评、申请赣州市级验收工作。
5.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负责后期管护工作,并与市乡村振兴公司签订后期管护合同,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使用权,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
6.市自然资源局对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开展“上图入库”工作,并优先划入为基本农田,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加的耕地按规定程序纳入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
7.各阶段重点工作具体推进计划见附件2。
统一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机构按上级有关规定列支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地考察、评审、检查验收、宣传培训、工程招标、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监管、绩效评价、资金和项目公示等项目管理方面的支出。乡镇、村级工作经费由市高标办根据平时工作考核及项目进度情况统筹安排。
三、标段划分
为项目顺利实施,便于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结合各项目乡镇的实际情况,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5000-6000亩建设规模划分标段。
四、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总投资13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2473.8万元,独立费1026.2万元,独立费中项目勘测设计费用270万元,监理费162万元,工程质量检测费29万元,项目管理费387万元,工程量复核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费178.2万元(工程量复核费121.05万元、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费45万元、新增耕地测量费6.75万元、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费5.4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具体以省财政厅或省高标办下发的文件为准。
五、相关要求
(一)落实建设地点。有关乡镇要认真研究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将任务落实到村组、到田块,做到应建尽建,要认真组织、引导村民建设高标准农田,逐级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台账,乡镇台账经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市高标办。
(二)有序推进土地流转。为顺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目乡镇要及时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和机械化水平。
(三)配合做好勘测设计。各项目乡镇要全面落实“三进片区”制度,为科学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打牢基础。一进片区,测量现状图和掌握基本情况;二进片区,征求农户意见和建议;三进片区,带好设计文稿深入田块再次征求意见,村委会、农户签字确认。要广泛充分征求项目所在乡镇、村组、村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切实把群众意见融入到项目设计中,确保有关设计文件、图纸符合现场和施工实际条件。
(四)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项目乡镇要成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监管工作, 要建立农民监督员制度,每个村聘请1-2名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较强的村组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作为项目监督员,激发项目区群众参与项目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各项目乡镇要积极处理好本地矛盾及纠纷,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要落实项目工程无偿起土区,项目实施区内涉及的林木、冬季作物、蔬菜等由农户自行处理,不作任何赔偿;项目实施区内田间道路和沟塘可就近从田块内取土修筑、填平;土地平整后,田块内高差在设计要求范围内的,治理后沟渠、道路、桥梁、涵管等工程局部少量弃土及田块间的小排水沟等由当地村委会自行处理。
(六)强化高标准农田管护。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坚持良田粮用,坚决防止“非农化”、“非粮化”。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以及“市场手段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等原则进行工程建后管护,由项目乡镇负责后期管护工作,村委会为直接责任单位。各项目乡镇政府将建后管护列入对各村年度综合考核,管护资金在土地流转新增收益和项目历年结余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各项目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高标办”)在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公司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高标办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中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人员组成,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高标办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工程招标方案审查;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审查批复;市财政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账户资金监管和工程结算评审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选址、监督检查、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参与项目设计变更、组织项目验收等工作;市乡村振兴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具体项目的可研、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档案管理等实施工作;市水利局负责中型以上灌区节水灌溉规划等工作;各项目乡镇负责上报建设任务、土地登记造册、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纠纷、产业结构调整、建后管护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还应负责项目建设技术指导服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确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做好“三控二管一协调”工作。
(三)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统筹整合后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对资金运行全过程风险防控。建立整合后的项目管理制度、验收考核及奖惩制度,统一规范项目申报、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检查验收等程序,对项目各环节实行统筹管理,确保整合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推进政务公开,在瑞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四)实行严格奖惩。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调度和督查重点。对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建设任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附件:1.瑞金市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任
务清单
2.瑞金市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重
点工作推进表
附件:
瑞金市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
建设任务清单
乡镇 |
建设任务(亩) |
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亩) |
日东乡 |
4000 |
400 |
云石山乡 |
2000 |
200 |
泽覃乡 |
4000 |
400 |
谢坊镇 |
8000 |
800 |
冈面乡 |
4000 |
400 |
大柏地乡 |
4000 |
400 |
壬田镇 |
4000 |
400 |
九堡镇 |
4000 |
400 |
拔英乡 |
4000 |
400 |
瑞林镇 |
5000 |
500 |
丁陂乡 |
3000 |
300 |
万田乡 |
3000 |
300 |
合计 |
49000 |
4900 |
附件2:
瑞金市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落实建设地点 |
3月15日前 |
落实建设地点,制定年度实施方案。 |
市农业农村局 |
钟志斌 |
2 |
开展勘测规划设计 |
3月20日-6月30日 |
按上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勘测设计,并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
市乡村振兴公司 |
丁晓金 |
3 |
初步设计方案评审 |
7月5日前 |
组织专家开展初步设计方案评审。 |
市行政审批局 |
温俊文 |
4 |
工程造价预算审核 |
8月5日前 |
出具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报告。 |
市财政局 |
张丽霞 |
5 |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
8月10日前 |
各项目乡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完成土地登记造册工作。 |
各项目乡镇 |
有关乡镇长 |
6 |
工程招标 |
9月10日前 |
按程序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
市乡村振兴公司 |
丁晓金 |
7 |
工程实施 |
9月20日-2022年3月20日 |
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
市乡村振兴公司 |
丁晓金 |
8 |
上图入库 |
2022年3月25日前 |
完成建设区域的上图入库,并列入永久基本农田。 |
市自然资源局 |
陈华明 |
9 |
项目自验 |
2022年4月10日前 |
完成单项工程验收和项目自验自评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公司 |
钟志斌、丁晓金 |
10 |
申请赣州市级验收 |
2022年4月20日前 |
通过上级验收,迎接上级考核。 |
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公司 |
钟志斌、丁晓金 |
11 |
建后管护 |
2022年4月30日前 |
项目乡镇与项目村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后期管护合同,做好移交工作。 |
各项目乡镇 |
有关乡镇长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