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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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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瑞金市市审计局局长赖险峰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作了《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了切实整改、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等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的重要指示要求,高位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抓牢抓实审计整改措施,对整改结果跟踪问效,以审计工作夯实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市审计局严格执行《瑞金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分类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应立行立改的问题,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即知即改;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定期报送整改情况直至完成整改;对重要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核查整改结果,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体看,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责任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务实,效果明显,指出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制定或修订了针对性、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涉及4个方面35个整改事项。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整改33个、占比94.29%,部分整改2个、占比5.71%,督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1项。主要情况如下: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发现4个方面共13个问题,已整改12个,正在整改1个。

1.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代编预算规模大,大量预算支出未细化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已启用新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预算,预算支出全部以一级项目挂接二级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

2)关于未按规定从预算项目库选取项目列入预算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已在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时,将以前的项目全部取消,全部项目重新建库入库。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指标未完全下达预算单位,向非预算单位下达指标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将加强预算支出的执行监督,进一步明确对非预算单位拨款必须将相关资金指标通过业务主管部门拨付。

2)关于年初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将指标细化至部门单位和项目,并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内将资金及时批复下达到位。

3)关于超规定比例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进一步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比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已经控制在5%以内。

4)关于收回上级拨入资金(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未及时使用问题,已整改。该资金属于赣州市级财政列支项目下拨资金,本级财政已作往来资金账务处理,将资金分配预算项目和预算单位。

5)关于违规调剂预算支出的功能分类支出科目问题,已整改。随着上级财政部门对“八项支出”考核指标的取消,此类科目的调整会进一步的规范。

6)关于未编制预备费动用方案动用预备费问题,已整改。2023年预备费动用已报人大且在2023年决算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中通过。

3.非税收入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已于2024年1月前将非税收入足额缴入国库

2)关于未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缴库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缴库方式和期限缴入国库。

3)关于未及时足额收取代发工资“技术服务费”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非税账户已于2024年5月收到“技术服务费”。

4.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未按规定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财政专户和代发工资账户开户银行问题,正在整改。市财政局在财政专户和代发工资账户三年合同期满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依法依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开户银行。

2)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审核超时限问题,已整改。市财政局提高了政府采购审核效率,规范了采购单位报备资料。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8个,已整改7个,正在整改1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项。

1.关于未按规定申报预算调整、超预算支出工资福利等2个问题,已整改。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已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出台《瑞金市工信局预算内部管理制度》(瑞工信发字〔2024〕2号),规范了预算申报和预算管理工作。

2.关于预算编制不全问题,已整改。市水利局一方面已安排业务股室精准测算出2024年各项非税收入,按要求将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及水费等非税收入列入年初预算;另一方面及时与上级水利部门沟通协调,掌握各项专项资金下达的大概额度,并列入部门预算。

3.关于应收未收水费、水土保持费和水资源费问题,正在整改。市水利局已建立了三项收费台帐,欠缴部分将继续依法追缴。

4.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已整改。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实施的推进力度,提前建立各类工程项目库,做到项目等资金,并积极协调市财政加快已完工项目的资金拨付,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绩效;同时制定了《瑞金市水利局小额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瑞水利建管字〔2024〕7号)等管理制度,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结余资金未退回财政问题,市水利局已将结余资金退回市财政国库专户。

5.关于水费票据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市水利局将严格按《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水利工程农业灌溉供水水费计收工作意见>的通知》(瑞府办发〔2004〕37号)文件精神,加强水费票据管理,协同税务部门统一灌溉水费征收票据,并于2024年起统一了水费征收票据。

6.关于质量保证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市水利局已制定《瑞金市水利局小额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瑞水利建管字〔2024〕7号),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征收和兑付工作。

7.关于未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问题,已整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已规范占道经营收费,并将违规收取的经营性占道经营费上缴财政。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4个,已整改4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项。

1.关于未严格落实专户存储要求问题,已整改。市住保中心已出台《关于印发<瑞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管理制度>的通知》(瑞住保办字〔2024〕2号),建立专户银行的考核制度,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的准入、考核、退出机制,并与各专户管理银行签订安全协管责任书。

2.关于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专户管理银行问题,已整改。市住保中心根据政府批复保留参与市房地产信息板块建设的银行专户外,对新增的专户管理银行,一律按《关于印发<瑞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管理制度>的通知》(瑞住保办字〔2024〕2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进。

3.关于未制定保值增值方案,未规范增值收益管理问题,已整改。市住保中心已制定《瑞金市住宅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管理方案》(瑞住保字〔2024〕96号),确定了保值增值方式,规范了收益分配。

4.关于未适时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标准问题,已整改。市住保中心印发了《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工作的通知》(瑞住保字〔2024〕133号),建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调整机制,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标准。

(四)政府投资项目增量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审计项目查出问题10个,主要是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与增量相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目标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和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工作。目前,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项。

1.项目前期准备方面

1)关于项目设计存在缺陷、勘察工作不到位、招标代理资料漏项错项造成增量等3个问题,均已整改。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项目建管单位相继完善制定了制度性文件,如: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瑞金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瑞交发〔2024〕59号),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瑞住建字〔2024〕93号),加强了设计、勘察、招标等工作的监管;对问题较为严重的设计单位或责任人,市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视情况予以追责问责。

2)关于征地拆迁未完成,不具备施工条件仓促施工,导致工期延误,致使人工、材料调差等增量问题,已整改。市红都市政工程管理公司等建设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完善了《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制度(修订)》(瑞市政管字〔2024〕7号),今后的建设项目一律做好开工条件调查研究,确保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

2.项目施工建设方面

1)关于设计方案刚性执行不够,施工过程中随意改变设计,重复施工造成损失问题,已整改。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相关制度同上),明确设计方案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确保了设计方案的严肃性。

2)关于超设计超范围施工产生工程增量问题,已整改。相关建设单位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如:市红都市政工程管理公司修订了《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制度(修订)》(瑞市政管字〔2024〕7号),加强了项目勘探和设计工作,加强了对施工单位的现场监督,确保严格按设计施工,避免超设计、超范围施工现象再次发生。

3.项目预结算评审方面

1)关于预算评审部门未考虑实际需要,擅自核减合理合规材料价格,导致出具的预算评审结果脱离实际问题,已整改。市政府办印发了《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和政府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及价格测算工作的通知》(瑞府办字〔2024〕38号),并得到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了预算评审工作。

2)关于项目结算评审单位对增量价格审核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建设单位日东乡人民政府已采取款项追缴措施,因施工单位负责人已被监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相关问题已移送纪委监委一并处理。

4.履行报批手续方面

1)关于增量签证不及时问题,已整改。市红都市政工程管理公司、房产置业公司等建设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如:市红都市政工程管理公司修订了《监理单位现场管理制度(修订)》(瑞市政管字〔2024〕8号),规范了变更增量等签证工作。

2)关于不按文件规定履行变更增量手续、程序倒置问题,已整改。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如: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瑞金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瑞交发〔2024〕59号),加强了工作变更增量审批工作,无特殊原因的,严格实行先审批后实施。

三、后续整改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成效明显,但有2个问题仍在整改过程中,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与开户银行合同未期满,整改工作需在合同期满后方可到位,二是水利局清收旧欠水土保持费和水资源费需做耐心细致工作,清收工作正在进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市审计局将持续落实中央和本市有关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成整改后续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制度,推动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落细,以扎实有效的整改成果助力提升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