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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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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829日在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会议上

瑞金市审计局局长李火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2022年度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要审计了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全市预算执行、市直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政府投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着力揭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征迁资金使用和安置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完善国家治理和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监督功能。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情况

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4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比2021年决算数增长5.3%,其中:税收收入98785万元,占61.2%;非税收入62659万元,占3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135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81万元,国有资本调入收入249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4244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908万元,收入总量为637227万元。

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05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同比减支69077万元(上年639675万元),减少10.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0889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31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000万元,支出总量为634803万元。

收支扎抵,年终结转结余242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情况

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001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50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941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802万元,收入总量305613万元。

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746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61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6026万元,支出总量为302288万元。

收支扎抵,年终结转结余3325万元。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结余情况

2022年度市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8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0万元,收入总量26060万元。

2022年度市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2%,调出资金24900万元,支出总量为25797万元。

收支扎抵,年终结转结余26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情况

2022年度市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6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1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531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9.1%。

2022年度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0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5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9461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9.3%。

2022年当年结余364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0107万元。

(五)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2年末,我市系统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509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1271万元,专项债务609631万元。比上年增加189564万元(2021年末为661338万元),未超过当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929053万元。

二、全市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度市财政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全年财政运行总体保持平稳,“三保支出”基本得到保障,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年初预算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基层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中待分配项目资金80508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基层单位,安排的其他各项专项经费174595.8万元、民生配套资金47710.71万元,未细化到基层单位;二是部分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低,2022年全市有304个二级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低于50%,涉及批复指标470376.97万元,其中有76个项目支出执行率为0,涉及指标39612.07万元;三是未建立项目库滚动管理机制,未对项目库内项目进行清理,同一项目名称在库里有多个项目代码,且项目金额各不相同。

(二)预算指标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预算指标未下达单位,2022年全市有70929.1万元指标未下达到预算单位;二是年初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2022年年初预算指标中有259428.86万元指标在当年下半年才下达单位,占比36.43%;三是向非预算单位下达指标,2022年市财政以局股室作为预算拨款单位,下达单位指标共计9104.48万元,实际支用指标5809.9万元。

(三)预算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一是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截至2022年底,非税收入专户各项收入余额8331.1万元和国有资产处置专户等6个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2.63万元应缴未缴国库;二是未及时督促收缴非税收入到国库,截至2023年7月底1家公司欠缴6816万元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督促收取,2022年第三、四季度的廉租房租金收入169.29万元,于2023年4月才收齐;三是出借非税收入未及时收回,截至审计日,市城投集团公司从非税收入专户借款3000万元已超还款期限,还余2396.5万元未收回。

(四)财政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上级拨入资金未及时清理,2021年以前上级财政拨入的资金1080.79万元,长期挂列国库账往来款科目,至2022年底仍未清理;二是违规调剂预算支出的功能分类科目,2022年市财政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20000万元,调剂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同时将政府性基金支出15725万元,在内部功能类科目之间进行了调整;三是超规定比例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底市财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000万元,导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达到32785万元,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75%,超过规定的5%。

三、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市审计局市住保安置中心13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上述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严格。市住保安置中心应收未收保障房租金10.12万元,市行政审批局未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83万元市水土保持中心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0.7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不严。市融媒体中心挤占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经费 8.5万元,市卫生监督所挤占卫生监督协管经费8万元,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挤占就业补助资金7.51万元。

(三)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市教体局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连续三年结转结余超500万元,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黄龙病防控专项资金连续三年结转结余超300万元,民政局滞留项目资金1094.34万元,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市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未将已办理竣工决算工程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市应急管理局未冲销调出的设备和被征用的土地,市教体局未将市体育馆登记为资产。云石山粮管所采购的两台烘干机试运行后长期闲置,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采购的粮堆深层扦样器等设备长时间闲置。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2年市审计局充分贯彻落实《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22〕1号)的要求,加快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发展,严格履行投资审计监督职责,对陆路口岸作业区土方工程、谢坊至石壁下公路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进行了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移送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形成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合力。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虚报结算报审价,多计工程款。谢坊至石壁下公路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均存在虚报结算报审价的情况,共多计工程款139.83万元。

(二)部分工程质量有缺陷,存在安全隐患。审计瑞金七中教学综合楼工程发现,该工程一层教室暗埋的消防水管漏水导致地面湿陷,危害基础结构安全,个别卫生间砖砌墙体裂缝,五层屋顶多处伸缩缝漏水;审计瑞金市经开区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及围墙附属工程发现,施工单位未将教学楼楼梯间电气工程竖向梯架孔洞封堵,有小学生踏入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三)监理单位及现场监理人员违规执业。审计瑞金市陆路口岸作业区土方工程发现,监理单位安排无监理执业资格的人员参与监理及验收,已将该问题移送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五、专项审计情况

)征迁资金和安置房建设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局于2022年7月18日至8月30日对全市多年来的征迁资金使用和安置房建设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安置房管理不到位,存在流失隐患。经对城东安置区(豪门世嘉)安置房延伸审计,发现台账记录的13套房屋(面积1264.52平方米)安置给了三户拆迁户,而实际以上三户已在其他地方(或其他方式)得到安置,不需要在此处安置。上述13套房屋在台账中一直标明被安置近10年之久,存在资产流失隐患,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的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

2.征迁补偿款不到位导致工作停滞。经审计,2018-2021年棚户区改造有8个区域签订了征迁协议,已发放征迁款15798.28万元,还有65300.22万元未发放,导致征迁工作停滞,共计1477户房屋未拆除。

3.部分征迁补偿款未实际发放到位。因有的拆迁户不同意拆迁、有的不在家、有的征迁区域暂缓实施等原因,有914.12万元的征迁补偿款虽已开出银行存款存单,但未实际发放到拆迁户手中,仍停留在征迁办资金组。

4.未全额追回征迁补偿款。征迁办2017年付拆迁户征迁补偿款145.93万元,后因该户不需要拆迁,经2022年1月向其收回了100万元,还差45.93万元未收回。

(二)市属医院审计

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安排,我局对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的收费和药品的价格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医疗收费规定执行不到位。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未按要求在电子屏、公示栏等公示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价格(审计现场发现),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超标准多收部分医疗项目费用共260.52万元,市妇幼保健院违规多收一次性用品费10.92万元,市中医院违规向患者收取没有实行的医疗项目费用1.05万元。

2.药品管理不规范。市人民医院部分中药加价超过规定的25%违规获利2.51万元,市妇幼保健院部分西药违规加价销售获利0.59万元,市人民医院在未达国家规定集采比例情况下,在集采之外高价采购药品,超过集采价格129.69万元,增加医疗成本,加重患者负担,消耗医保资金。

3.财务管理不规范。市人民医院未将“三公经费”支出编入决算,市妇幼保健院停车场收费的支付宝、微信收款码未连接医院财务账户,市中医院违规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捐款。

(三)市属企业审计

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安排,我局对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文旅集团公司)、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投公司)、市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城投集团下属公司)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财务管理不规范。市文旅集团公司虚增2019年1月至2021 年8月的门票、纪念品等业务收入2064.51万元,未开具发票收取租金10.73万元;市工投公司在办公费中列支招待费2.4万元,招待费核算不真实。

2.改变贷款用途。市文旅集团公司3笔贷款中有1.3亿元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市工投公司1笔贷款中1948.41万元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3.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市工投公司以名股实债方式对1家公司投资3000万元,截至审计日未收到利息,也未收回本金;市文旅集团公司投资瑞金光大村镇银行出资股本金 1500万元,截至审计日无投资收益;市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少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2712.71万元。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我局依法作出了追缴、原渠道归还资金或限期自行纠正的处理决定。为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提高审计整改效果,市委市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职单位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积极实现“整改一点、规范一片”,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下一步,市审计局整改落实情况按要求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一体化全流程预算管理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进一步兜底兜牢“三保”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

(二)加强预算收入监管,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执收单位要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做到应收尽收,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督促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同时要加大力度催收借出款项,厘清账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要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规范预算拨款单位的使用,及时下达年初预算指标,规范预算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要加强预算执行监测,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着力强化内部控制,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财务收支的标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收支事项。加强对固定资产等资产的盘活使用,定期清查盘点资产,做好资产的管理核算同时要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四)强化项目建设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认真研究编制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与深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要严格资金拨付管理,加快直达资金下达使用,合理调度资金,加强财政支出分类调度督导,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五)推进整改促落实,协同监督提效能。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支持审计、接受监督、抓好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边审边改、审改同步、以审促改。要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要求和期限,以钉钉子精神逐一整改销号。同时要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财政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在监督计划、监督重点、组织方式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利用好各类监督成果,形成监督合力,促进效能提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