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市监管质字〔2023〕1号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3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监管,根据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赣市市监质监字〔202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我市2023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计划
第1季度抽查产品为瓦楞纸箱、纺织品(校服、衬衫、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等2类产品,抽样对象为我市辖区内生产瓦楞纸箱的各生产企业,纺织品的各生产、销售企业。
二、抽查时间
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我市第1季度瓦楞纸箱、纺织品的质量抽检工作。
三、组织实施
1.调查摸底。各分局、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瓦楞纸箱的生产企业、纺织品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掌握辖区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为后续监督抽查工作打好基础。
2.抽样实施。各分局、各单位负责各辖区瓦楞纸箱、纺织品质量抽样工作。在产品抽样过程中,应当统一使用规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文书。抽样人员现场发现被抽查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明显违法行为的,应当终止抽样,并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如遇当地无此类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情况,应向质量认证股提交书面说明。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购买抽样所需用品,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产品标准及抽样数量为:瓦楞纸箱执行标准GB/T 6543-2008,抽样数量为40个(20个检测、20个留样);纺织服装执行标准GB 18401-2010,抽样数量为4件(2件检测、2件留样)。
3.样品送检。各分局、各单位将样品抽检完成后,将抽检的样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将抽样单统一交质量认证股。质量认证股负责联系确定检测机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及时安排车辆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检测。
4.后续处理。质量认证股收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后,及时将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转交各抽样单位,各抽样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
5.汇总上报。各分局、各单位应在抽样完成后,于3月20日前将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至质量认证股,具体样表见附件1。对于抽检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情况请于4月30日前报送至质量认证股,具体样表见附件2。
其他事项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各分局、各单位抽样过程如遇相关问题,可咨询本次监督抽查承检机构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咨询电话:8388260。
附件:
1.2023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成情况汇总表;
2.2023年第1季度抽检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汇总表。
2023年1月20日
附件1:
2023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抽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企业所在地(乡镇)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样品抽样单编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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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各单位在完成抽检后,于2月20日前报质量认证股。
附件2:
2023年第1季度抽检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 名称 |
商标 |
规格 型号 |
生产日期 /批号 |
不合格 项目 |
是否 立案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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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各单位在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后,于4月30日前报质量认证股。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