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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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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市监管质字20231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3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监管,根据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赣市市监质监字20231)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我市2023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计划

1季度抽查产品为瓦楞纸箱、纺织品(校服、衬衫、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等2类产品,抽样对象为我市辖区内生产瓦楞纸箱的各生产企业纺织品的各生产销售企业。

二、抽查时间

2023220日前,完成我市第1季度瓦楞纸箱、纺织品的质量抽检工作。

三、组织实施

1.调查摸底。各分局、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瓦楞纸箱的生产企业、纺织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掌握辖区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为后续监督抽查工作打好基础。

2.抽样实施。各分局、各单位负责各辖区瓦楞纸箱、纺织品质量抽样工作。在产品抽样过程中,应当统一使用规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文书。抽样人员现场发现被抽查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明显违法行为的,应当终止抽样,并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如遇当地无此类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情况,应向质量认证股提交书面说明。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购买抽样所需用品,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产品标准及抽样数量为:瓦楞纸箱执行标准GB/T 6543-2008,抽样数量为40个(20个检测、20个留样);纺织服装执行标准GB 18401-2010,抽样数量为4件(2件检测、2件留样)。

3.样品送检。各分局、各单位将样品抽检完成后,将抽检的样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将抽样单统一交质量认证股。质量认证股负责联系确定检测机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及时安排车辆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检测。

4.后续处理。质量认证股收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后,及时将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转交各抽样单位,各抽样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

5.汇总上报。各分局、各单位应在抽样完成后,于320日前将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至质量认证股,具体样表见附件1。对于抽检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情况请于430日前报送至质量认证股,具体样表见附件2

其他事项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各分局、各单位抽样过程如遇相关问题,可咨询本次监督抽查承检机构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咨询电话:8388260


附件:

1.2023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成情况汇总表;

2.2023年第1季度抽检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汇总表。





2023120

附件1

2023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抽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企业所在地(乡镇)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样品抽样单编号

备注

1










2










3










4










5










6










注:此表由各单位在完成抽检后,于220日前报质量认证股。











附件2

2023年第1季度抽检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

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日期

/批号

不合格

项目

是否

立案

罚没款金额(万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此表由各单位在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后,于430日前报质量认证股。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1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