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含南区和北区)、市机关保育院
1.第一批:瑞金市市直单位、驻市行政单位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
2.第二批:如有剩余学位,则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①具有瑞金市象湖镇(含现象湖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辖区,下同)户籍的适龄幼儿。
②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象湖镇房产(含因故延期交房且住建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24年8月31日前)的适龄幼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瑞金市市直单位、驻市单位、乡镇、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适龄幼儿。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招商引资企业外县籍投资人、法人、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的适龄幼儿。
如还有剩余学位,则招收瑞金市域内居住的其他适龄幼儿。
二、红井幼儿园
1.第一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①具有瑞金市象湖镇或沙洲坝镇沙洲坝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②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象湖镇或沙洲坝镇沙洲坝村房产(含因故延期交房且住建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24年8月31日前)的适龄幼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瑞金市市直单位、驻市单位、乡镇、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适龄幼儿。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招商引资企业外县籍投资人、法人、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的适龄幼儿。
2.第二批:如有剩余学位,则招收瑞金市域内居住的其他适龄幼儿。
三、象泽幼儿园
1.第一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①具有瑞金市象湖镇或瑞金大道范围内泽覃乡户籍的适龄幼儿。
②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象湖镇房产或瑞金大道范围内房产(含因故延期交房且住建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24年8月31日前)的适龄幼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瑞金市市直单位、驻市单位、乡镇、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适龄幼儿。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招商引资企业外县籍投资人、法人、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的适龄幼儿。
2.第二批:如有剩余学位,则招收瑞金市域内居住的其他适龄幼儿。
四、河背街幼儿园、金穗幼儿园、幸福幼儿园、金都幼儿园、红军幼儿园和2024年秋启动办园的八一幼儿园、城东幼儿园
1.第一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①具有瑞金市象湖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②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象湖镇房产(含因故延期交房且住建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24年8月31日前)的适龄幼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瑞金市市直单位、驻市单位、乡镇、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适龄幼儿。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招商引资企业外县籍投资人、法人、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的适龄幼儿。
2.第二批:如有剩余学位,则招收瑞金市域内居住的其他适龄幼儿。
五、长征幼儿园
招收瑞金市域内居住的适龄幼儿。
六、王府景幼儿园、锦绣花园幼儿园、上宾首府幼儿园、九天御景幼儿园
1.第一批: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本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
2.第二批: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①具有瑞金市象湖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②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象湖镇房产(含因故延期交房且住建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24年8月31日前)的适龄幼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瑞金市市直单位、驻市单位、乡镇、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适龄幼儿。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招商引资企业外县籍投资人、法人、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的适龄幼儿。
如还有剩余学位,则招收瑞金市域内居住的其他适龄幼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