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瑞金经开区宇杰环保项目二期土石方平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瑞工投字〔2025〕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宇杰环保项目落地,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关于印发瑞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22〕1号),同意建设瑞金经开区宇杰环保项目二期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代码:2504-360781-04-01-729302)。项目单位为瑞金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瑞金经开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地块面积约为103.0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外弃土方352075立方米,挖石方331891立方米,场内利用土方99868立方米及放坡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工程预算价约1475.489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说明文件为:《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审批意见》(2025年3月14日第224号)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瑞金经开区宇杰环保项目二期土石方平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请瑞金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国家和省规定不需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除外)。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瑞金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瑞金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