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卫生医疗

【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瑞金市2023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访问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要求,我委依法加大了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布署、认真组织

为了保障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监督检查方案,召开了整治会议,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二、重点监督,严格检查

分别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医疗机构50家(其中二级医疗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18家、一级医疗机构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村卫生所10家、个体诊所6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1、预防接种管理:我市预防接种点接种人员经培训后上岗;我市接种的疫苗都是由市疾控中心统一下发到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接种点,然后由各单位接种点人员进行接种,疫苗的分发都进行了记录。

2、疫情报告:所有被检查的医疗单位都设置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专职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建立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市疾病控制中心积极开展对乡镇卫生防疫专干的技术指导,传染病信息资料归档保存完善,有疫情报告、咨询专用电话。大部分村卫生室缺乏传染病报告意识,存在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现象。

3、消毒隔离:大部分单位建立了消毒隔离制度,二级综合医院都设立了感染性疾病科,一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二级医院设置了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各检查单位均有室内空气、医疗器械和操作台面的消毒记录,二级综合医院均能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有记录。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较差,消毒隔离观念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严格,对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二是大部分医疗机构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消毒产品的索证不全,无卫生许可批件和有效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4、医疗废物处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大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建立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弃物登记记录相对齐全,能够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运输。但存在问题也较多,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损伤性医疗废物也未按要求进行深埋,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二是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不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损伤性医疗废物与感染性医疗废物混放;三是有部分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焚烧记录登记不够详细,未记录医疗废弃物的数量或重量,无交接人签字:四是部分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废物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没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签;五是部分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的暂存时间超过2天。

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都设置了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未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霞的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我委将进行检查验收,对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2、加强对各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督促和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工作,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有一个就医环境。

3、加快传染病执法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使传染病防治执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20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