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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医疗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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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医疗救助标准为: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赣州市农村和城镇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在2万元以上部分的,14周岁以上对象对自付2万元以上部分按50%的比例进行救助,自然年度内封顶线为3万元,14周岁以下对象对自付2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进行救助,自然年度内封顶线为6万元。申请对象携带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医保业务窗口申请救助,由乡镇医保与民政业务初审、医保局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