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监管检查(双随机、一公开)

瑞金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访问量: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我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人民银行瑞金市支行、瑞金银保监办等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