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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瑞金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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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对瑞金市象湖镇瑞康医疗器械经营部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核查,6月15日,我局对瑞金市象湖镇瑞康医疗器械经营部涉嫌对其销售的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予以立案调查,7月26日经本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将该案移送至瑞金市公安局查处;9月27日经瑞金市公安局核查,核查报告结论:瑞金市象湖镇瑞康医疗器械经营部及其工作人员郭小明、钟爱华、何鸿亮无犯罪嫌疑。经我局查实,瑞金市象湖镇瑞康医疗器械经营部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免费体验产品、举办活动的形式,吸引消费者参加其举办的上课活动,采取活动中工作人员主持问答、播放宣传演示文稿、音频、视频等方式的形式,向消费者明示或者暗示其经营的“喜来健”多功能温热理疗床具有治疗“脊柱侧弯”的功能效果。经本局核实,瑞金市象湖镇瑞康医疗器械经营部经营的“喜来健”多功能温热理疗床并无治疗“脊柱侧弯”的功能效果,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17日,我局对瑞金市象湖镇瑞康医疗器械经营部销售“喜来健”多功能温热理疗床作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