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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收售药品违法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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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执法稽查局三中队、药械化股:

近期,公安部公布5起打击药品犯罪典型案例中有一起为江西公安机关侦破张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打掉仓储窝点7处,现场查获医保药品数十种共3.5万余盒。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郁某某等人长期在南昌市各大医院及周边地区收购通过医保骗保购买的常见慢性疾病医保药品,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从苏某、郁某某等人处大量收购相关药品后再分类拼装进行销售,涉案价值近2亿元。为严厉打击购销“回收”药品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全面推进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收售药品违法行为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收售药品违法行为。现将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

此次集中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店、医院周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及个体诊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药品购销渠道为重点检查环节,以核查票、账、货相符为重点检查内容。以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类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常用药品、电子监管码流向可疑的药品、购进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不能提供税务票据的药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严查购进药品的资质、索取票据和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情况,对购进药品无合法购销票据、无购进验收记录、资质不全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查药品购销渠道,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严格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加大非法收售药品摊点、窝点的打击力度,防止非法回收、假冒伪劣药品留入正规渠道。

二、打击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打击整治范围

对全市各类非法收售药品行为进行打击、查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街道社区、楼群、公园、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对发现参与非法收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依法查处。加强行刑衔接,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打击整治重点

1.利用各种渠道宣传非法收售药品违法行为的危害,发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

2.严厉打击、取缔非法收售药品交易行为;

3.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回收药品储存窝点;

4.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

5.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和回收销售药品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分局、执法稽查局三中队将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发现问题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营造专项整治声势,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总结阶段(12月)。各分局、执法稽查局三中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加强监管的薄弱环节,强化监管措施,于12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药械化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执法稽查局三中队、药械化股要结合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对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公安、卫生、医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发现购进非法回收药品造成销售假药、劣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查处;通过医保卡套取现金将药品回流到药品流通环节的,通报医保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大处罚力度。要综合运用日常监管、监督抽验等多种手段,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肃查处非法收购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追踪非法回收药品流向,查处结果公开曝光,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到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扩大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违法行为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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