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奖补工作
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着力打造“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印发《瑞金市打造“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实施方案》,出台了贷款扶持、品牌打造奖补、销售奖补等一系列政策,有力激发了经营主体培育“乡字号”特色农产品的积极性。为规范有序、公平公正落实奖补政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就做好“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奖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规范奖补标准
根据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出现套取奖补资金情形,结合近年来农产品质量认证成本变化以及赣州市级相关奖补标准,对“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奖补标准调整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认证奖补
1.SC认证:每个经营主体年内新认证1个奖补1.5万元;
2.绿色食品:每个经营主体年内新认证的首款绿色食品奖补1万元,第2款起每款奖补0.3万元;
3.有机食品:每个经营主体年内新认证的首款有机食品奖补1万元,第2款起每款奖补0.3万元;
4.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参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50号)奖补标准,年内新认证1款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次性奖补5万元。
同一乡镇的同款产品,仅奖补一家主要生产经营主体。
(二)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奖补
对“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形成了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的生产经营主体,按品牌宣传、推介等费用年内超过3万元以上的给予30%一次性补助,每个经营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乡字号”特色农产品销售奖补
对年内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销售本地“乡字号”特色农产品达300万元的经营主体,给予奖励2-3万元,其中:销售总额达300-399万元的,奖补2万元;销售总额达400-499万元的,奖补2.5万元;销售总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奖补3万元。
以上奖补标准与市级其他政策文件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得重复享受瑞金市级奖补政策。
二、规范“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奖补项目申报资料
1.规范填写《瑞金市打造“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奖补项目验收表》,所有申报资料及佐证材料一式三份;
2.生产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乡镇研究确定拟打造“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及主要生产经营主体的会议记录(复印件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4.申报农产品质量认证奖补还需提供2023年新通过SC、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证书;
5.申报品牌宣传、推介奖补还需提供2023年以来“乡字号”品牌宣传、推介有关照片及费用支出发票等资料;
6.申报销售奖补还需提供2023年以来“乡字号”特色农产品销售数据的佐证资料,如发票、流水等。
三、明确“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奖补项目验收程序
1.乡镇初验。“乡字号”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填写《瑞金市打造“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奖补项目验收表》及提供佐证材料,先向乡镇政府提出初验申请,由乡镇成立验收工作小组核实初验通过后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2.市级复验。市乡村振兴局组织财政局、供销联社、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单位成立市级复验工作小组,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验,由市财政局根据验收结果据实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1.各乡镇拟打造“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情况
汇总表
2.瑞金市打造“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奖补项目验收表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
各乡镇拟打造“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
情况汇总表
填报乡镇(盖章): 填报人及电话:
序号 |
乡镇 |
产品名称 |
拟打造品牌 |
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名称(同款产品填报1家) |
产业原有规模 |
2023年度计划发展规模 |
2023年度预计年产量/产值 |
带动效益 |
方法举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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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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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乡镇于10月16日前将此表盖章扫描报送至市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rjsfpb@163.com),联系人:陈华15170719057。
附件2
瑞金市打造“乡字号”特色农产品
奖补项目验收表
乡(镇) 村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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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 ¨龙头企业 ¨扶持产业基地 ¨创业致富带头人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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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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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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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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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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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补项目名称 |
¨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认证奖补 ¨农产品品牌建设——品牌宣传、推介奖补 ¨“乡字号”特色农产品销售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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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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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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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承诺 |
本主体申报的内容真实、准确,特申请市乡两级对申报奖补内容进行验收。 申报人或经营主体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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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验收工作小组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乡镇(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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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复验工作小组意见 |
复验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