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时序进度要求组织实施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完成时间:6月底前;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各有关乡镇)
2.开展搬迁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排查,认真研究解决搬迁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完成时间:6月底前;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有关乡镇)
3.开展易地搬迁户实用技能培训。(完成时间:6月底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有关乡镇)
4.常态化更新完善每月安置点回访等相关台账。(完成时间:每月月底前;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有关乡镇)
5.根据事项通办要求,规范安置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开展社区文娱活动和感恩教育。(完成时限:6月底前;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宣传部、各有关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