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访问量:

江小兵、钟彩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9号《于拆除共享自行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的重要意义

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特别是关乎市民出行,共享二轮车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便捷,有助于绿色低碳出行。

二、研究办理建议的主要方法措施

因红安智能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导致停止了运营。2025年1月瑞金市人民法院受理瑞金市红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立案,并于2025年2月17日发布关于受理瑞金市红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及选定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瑞金市红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管理人正在对瑞金市红安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资产清算,待清算完成,我局将与管理人共同配合,妥善处理拆除公共共享自行车,并将所有拆除后的公共共享自行车站点设置成共享二轮电动单车站点。二是适时引入共享汽车。我局将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站点选址等工作,确保我市市容秩序。

三、建议办理情况分类及理由经研究

经研究,该建议属于A类。分类理由如下:建议中的相关内容,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已解决和正在解决的问题:一是会同市人民法院、管理人积极推进公共共享自行车资产清算加快清算进度。二是计划将共享自行车点位再次盘活利用,待拆除后可二次利用为共享电动车停放点位。三是待相关引入共享汽车政策出台,将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站点选址等工作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附:人大代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3份)                         

                            瑞金市城市管理局

                             20256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