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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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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荣、陈国锋、刘小华、刘金花、温福生、曾婷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7关于在瑞金市区增设共享电动单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停车困难状况,推行绿色环保低碳、健康、文明出行,目前共享电动助力车逐渐成为新型的代步交通工具。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工作要求,由我局牵头负责尽快启动投放共享电动单车,解决目前城区交通拥堵等问题。我局经前期外出学习考察,均建议我市有必要投放共享电动单车,切实解决我市出行不便的民生问题。2022年3月15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蒋小英同志主持召开了城市管理工作调研会,会议原则同意由市城管局负责通过社会公开招标方式引进2家有实力的大品牌电动单车运营商入驻我市,第一批每家各投放1500辆,共计3000辆电动单车,第二批投放视使用情况及服务经营状况来增加投放数量,运营期资格期限设定为5年。目前,我局完成二轮共享电动单车建设方案的编制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于5月20日上报政府批示,7月5日根据市政府办《关于以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瑞金市共享二轮电动单车运营服务项目的复函》(瑞府办函〔2022〕113号)文件精神,同意我局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瑞金市共享二轮电动单车运营服务项目。下步,我局将尽快按程序组织招标。预计2022年10月投放3000辆二轮共享电动单车。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你继续关注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附:《人大代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3份

瑞金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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