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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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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麒、郭晓强、谢海路、钟文娟、刘小娟、温庆明、胡安全、曾九发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2号《关于申请323国道(云石山乡路段)安装路灯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解决民生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明确要求我局加大对城区新建道路路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力度,完善城区及城郊一些未配套建设道路路灯安装,提升城区道路夜间照明环境,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针对您提出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向市政府专项报告安装路灯请示。根据瑞府办抄字〔2022〕418号文件精神,同意由我局组织实施G323云石山乡石背村至黄安圩路段路灯安装工程,工程建成后,后续运行和维护费由乡镇自行承担。该工程于2022年5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6月份竣工并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目前石背村至黄安圩路段路灯照明运行状况良好。

关于安装交通设施的建议,经与市交管大队沟通,5月分市交管大队在该路段安装了七盏爆闪灯、仿真警察一个和前方事故多方路段警示牌4块,并与市公路发展中心沟通协商在路面增设了震荡减速带和警示标牌。目前该路段隐患已经全面整改到位,大大减低了事故多发势头,事故预防成效明显。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城市管理工作。

    附:《人大代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3份

瑞金市城市管理局

202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