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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瑞金市叶坪片区水库新建工程项目用地] 瑞征收土地〔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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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瑞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叶坪镇洋坊村洋坊4、7小组,叶坪镇马山村石板塘、凉山树下小组;日东乡樟坑村礤头、陈屋、下店、杉山排小组,日东乡陈埜村下坪上屋、下坪下屋小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G50H098071、G50H101068、G50H102067。

(二)位于叶坪镇洋坊村洋坊4、7小组,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详见附件1);叶坪镇马山村石板塘、凉山树下小组,东至水库,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详见附件2);日东乡樟坑村礤头、陈屋、下店、杉山排小组,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详见附件3);日东乡陈埜村下坪上屋、下坪下屋小组,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详见附件3)。(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307.19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结合瑞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用于瑞金市叶坪片区水库新建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市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6日。

预公告同时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ruijin.gov.cn)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瑞金市叶坪片区水库新建工程(叶坪镇东华水库)拟征地红线图

         2.瑞金市叶坪片区水库新建工程(叶坪镇东华陂水库)拟征地红线图

        3.瑞金市叶坪片区水库新建工程(日东乡九曲水库)拟征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叶坪镇人民政府、日东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叶坪镇人民政府院内、日东乡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及电话:钟勇(叶坪镇,15970887277)、钟小亮(日东乡,15970064433)

瑞金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