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4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4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81万元,同比增收3607万元,增长2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519万元,同比减支6035万元,下降13.9%。
(二)1-4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累计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
1-4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222万元,同比增收4366万元,增长6.2%。其中:
(1)税收收入完成41094万元,同比减收4361万元,下降9.6%。
其中:增值税15471万元,同比减收3895万元,下降20.1%;企业所得税5159万元,同比增收973万元,增长23.2%;个人所得税409万元,同比增收44万元,增长12.1%;资源税1337万元,同比减收296万元,下降18.1%;城市维护建设税2788万元,同比减收2232万元,下降44.5%;房产税2005万元,同比增收1102万元,增长122%;印花税1233万元,同比减收647万元,下降34.4%;城镇土地使用税879万元,同比减收64万元,下降6.8%;土地增值税3176万元,同比增收443万元,增长16.2%;车船税750万元,同比增收279万元,增长59.2%;耕地占用税1980万元,同比增收852万元,增长75.5%;契税5751万元,同比减收909万元,下降13.6%;环境保护税161万元,同比减收1万元,下降0.6%。
税种排名情况:①增值税15471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37.6%;②契税5751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14%;③企业所得税5159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12.6%;④土地增值税3176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7.7%;⑤城市维护建设税2788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6.8%;⑥房产税2005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4.9%;⑦耕地占用税1980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4.8%;⑧资源税1337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3.3%;⑨印花税1233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3%;⑩城镇土地使用税879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2.1%。
(2)非税收入完成34128万元,同比增收8727万元,增长34.4%。
其中:专项收入1536万元,同比减收981万元,下降3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318万元,同比减收6631万元,下降74.1%;罚没收入6636万元,同比增收1433万元,增长27.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160万元,同比增收16538万元,增长249.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50万元,同比减收1760万元,下降83.4%。
2、财政支出
2023年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1458万元,同比增支32956万元,增长19.6%。十三项民生类支出166651万元,同比增支32818万元,增长24.5%。三项法定支出64390万元,同比减支8150万元,下降11.2%。
其中:教育支出37992万元,同比增支7181万元,增长23.3%;科学技术支出3638万元,同比减支11485万元,下降75.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94万元,同比增支1958万元,增长5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05万元,同比减支2671万元,下降8.5%;卫生健康支出10804万元,同比增支3137万元,增长40.9%;节能环保支出5043万元,同比减支120万元,下降2.3%;城乡社区支出8391万元,同比增支4066万元,增长94%;农林水支出22760万元,同比减支3846万元,下降14.5%;交通运输支出34762万元,同比增支29531万元,增长564.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645万元,同比增支2949万元,增长38.3%;住房保障支出7476万元,同比增支4987万元,增长20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36万元,同比增支902万元,增长73.1%。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基金收入
2023年1-4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3944万元,同比增收16550万元,增长60.4%。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521万元,同比增收14926万元,增长56.1%;彩票公益金收入401万元,同比增收206万元,增长105.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1万元,同比增收44万元,增长12.3%;污水处理费收入621万元,同比增收374万元,增长151.4%;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00万元,同比净增。
2、基金支出
2023年1-4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0441万元,同比增支5491万元,增长5.8%。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9913万元,同比增支11499万元,增长23.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78万元,同比减支315万元,下降53.1%;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51万元,同比净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9397万元,同比增支25572万元,增长18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02万元,同比增支531万元,增长310.5%。
二、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1、收入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正逐步恢复到正常增长状态。1-4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222万元,同比增长6.2%,在赣州市20个县(市、区)中总量排名第5、增速排名第16。
税收收入完成41094万元,同比下降9.6%,在赣州市20个县(市、区)中总量排名第7、增速排名倒数第1。税收收入开始发力,当月同比增收3983万元,其中增值税增收2933万元、耕地占用税增收943万元。税收仍然减收主要受到增值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的影响,分别同比减收3895万元、2232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34128万元,同比增长34.4%,在赣州市20个县(市、区)中总量排名第2、增速排名第1。非税收入增长迅速,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带动,同比增收16538万元,增长约2.5倍。
税收贡献有所下降,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4.6%,同比回落9.6个百分点,环比回落2.5个百分点,税占比在赣州市20个县(市、区)中排名倒数第1。
2、支出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放缓,但尚在较高区位。2022年1-4月份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1458万元,同比增长19.6%。民生类支出完成166651万元,同比增长24.5%,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比重达到82.7%。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05万元,占比14.2%;教育支出37992万元,占比18.9%;农林水支出22760万元,占比11.3%;交通运输支出34762万元,占比17.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7万元,占比7.6%;卫生健康10804万元,占比5.4%。
下一步,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财政力量。一是要着力于提升收入预期管理能力。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财政收入颗粒入库;继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夯实税源基础,推动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二是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发挥财政分配调节功能,持续加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的压减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把好财政“闸口”,优先保障民生、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