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府办字〔2022〕84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瑞金市202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瑞金市202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8月19日市七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瑞金市202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工作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字〔2019〕16号)和《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江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关于做好2022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字〔2022〕2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量化服役表现、积分排序、按序选岗”进行“阳光安置”,使服役时间长、贡献大、适应用人单位专长需求的退役士兵优先选岗,实现用人单位与安置对象双向满意。
二、安排工作对象
(一)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2021年冬季和2022年夏秋季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选择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1.服现役满12年的军士(含警士,下同);
2.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
4.烈士子女士兵。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2021年冬季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选择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
5.服现役满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军士;
6.服现役满上士军(警)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军士;
7.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军士;
8.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不复学)以及应届大学生毕业生入伍且持有“通”字或非农优待安置证的军士。
(二)征兵入伍(含直招士官),2018年参加集体转制、经批准2021年冬季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选择安排工作的退出消防员:
1.服现役时间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时间连续计算满12年、不满退休条件的;
2.在服役期间(批准入伍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集体转制前)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
(1)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2)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3)是烈士子女的。
消防员退休、辞退、开除、辞职的,不列入安排工作接收对象。
三、自主就业对象
退出现役时已领取部队一次性退役金的义务兵和退役军士。
四、安置人数
2022年退役士兵总数以实际报到为准,分类安置人数为:
(一)岗位安置(17人):其中服现役满16年的转业军士7人,服现役满12年的转业军士10人。
(二)自主就业:以实际报到人数为准。
五、安置方式
(一)岗位安置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17名转业军士安置到有空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附件)。根据《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工作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字〔2019〕16号)精神,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共同对照审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档案、服役年限、立功受奖、服役边海防部队及服役艰苦地区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经退役士兵本人核实签字认可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组织退役士兵按量化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并列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结果报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退役士兵选择岗位情况,向市人社局开具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市人社局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和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向用人单位开具行政介绍信并通知退役士兵按时报到。
安排工作对象在待安排工作期间按照上年度瑞金市最低工资标准(1610元/月)逐月发给生活补助。军地相关部门应协同做好退役士兵保险关系的接续,退役士兵安置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后,应及时为其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以安排工作对象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安排。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安排工作对象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安排工作对象个人缴纳。
安排工作对象无正当理由,在收到安排工作通知后的30日内,未到当地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办理安置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待遇。安排工作对象无正当理由,自市人社局开具行政介绍信后15个工作日内,拒不前往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不再享受政府安排工作待遇,不享受灵活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货币安置
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服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自主就业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按实际报到人数和实际服役年限为准。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军士,不享受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的1个月内,本人申请放弃政府安排工作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灵活就业一次性补助资金,另发放安家补助费12000元,同时可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置政策,确保接收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阳光安置”,严禁任何部门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者限制、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单位要切实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待遇落实,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按规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保证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同等待遇。由于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及时上岗的,从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其上岗为止。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关系改革强军进程和部队练兵备战任务的顺利推进,是抓好双拥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有关单位要把安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安置工作顺利推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市委编办负责提供安置岗位,并落实安置退役士兵的相关编制;市人社局负责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落实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及相关工作;瑞金医保分局负责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等相关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为退役士兵办理入户手续;市财政局负责保障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附件:2022年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对象安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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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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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2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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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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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对象安置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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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机构性质 |
经费性质 |
安置岗位数 |
1 |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市城管局 |
事业 |
全额拨款 |
2 |
2 |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市乡村振兴局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 |
3 |
市应急救援体验馆 |
市应急管理局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 |
4 |
叶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叶坪镇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 |
5 |
九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九堡镇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2 |
6 |
谢坊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谢坊镇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 |
7 |
瑞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瑞林镇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2 |
8 |
武阳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
武阳镇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 |
9 |
云石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云石山乡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 |
10 |
万田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万田乡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 |
11 |
泽覃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
泽覃乡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 |
12 |
拔英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
拔英乡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3 |
13 |
丁陂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丁陂乡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 |
14 |
冈面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冈面乡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 |
15 |
日东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日东乡人民政府 |
事业 |
全额拨款 |
1 |
合计 |
20 |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202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