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字解读】

访问量:

瑞府字〔2022〕58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瑞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

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瑞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瑞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着力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根据《赣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赣市府字〔2022〕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赣州市下达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达到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十四五”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累计减少906.37吨、52.44吨、141.91吨、14.92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新突破。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三线一单”要求,严禁准入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严格执行“两高”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大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力度,支持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建材企业技改升级,争取水泥熟料综合能耗降低到104千克标准煤/吨。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发展,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家。推进绿色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大力发展“5G+工业互联网”。“十四五”时期,争取实现制造业领域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0%以上、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瑞金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围绕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力争在“十四五”时期成功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加快经开区热电联产、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开展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异常监测,推进危险废弃物集中贮存和处置项目建设,实现污染治理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经开区经济发展和财政局、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商务局、经开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瑞金生态环境局)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巩固“无废城市”试点成果,将节能减排与办公楼改造及装饰装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分批有序推进全市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升级,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商务产业园、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推进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管网分区计量,提升管网智能化水平。推动大型公共机构建筑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应用面积占比达8%,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达到95%。(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瑞金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四)交通物流绿色发展工程。优化车辆燃料结构,扩大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进一步加大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全面落实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加快绿色仓储建设,加快标准托盘、标准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推广应用,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实施快递包装绿色治理,促进快递包装循环使用。到2025年,争取公共领域新增交通工具全部采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财政局、瑞金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大力发展低碳循环农业,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立健全农药追溯管理体系。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积极推广种养结合模式,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全面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化运行维护,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力争达到6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均达到42.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管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瑞金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积极推广公共机构低碳积分制(绿宝碳汇),鼓励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带头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工作和生活方式。大力推广运用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中央空调、照明、电梯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大力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80%以上的科级及以上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加快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乡镇污水处理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行污水“厂-网-河(湖)”、垃圾“收-运-处”一体化运行维护模式。科学有序推进化工污染治理,加强化工项目整治提升,提升化工产业清洁生产水平,推动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十四五”期间,绵江河流域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标准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瑞金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八)能源低碳高效利用工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合理控制石油消费,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提高经济型燃油替代。加快完善天然气管网设施,推动天然气向乡镇延伸,积极推进天然气高压管网、气源通道、瑞金气库以及中石化管道油库建设提升民生用气保障能力与应急储备能力。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加强散煤和分散小锅炉治理,严格控制新上燃煤锅炉,加大落后燃煤锅炉退出力度。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瑞金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商务局、经开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实施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清洁原料替代。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排查,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对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实施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探索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等。到2025年,完成赣州市下达的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量削减比例要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瑞金生态环境局)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逐步形成由城区向乡镇和村居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有效解决管网错接混接漏接问题。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400吨/日左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瑞金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四、健全节能减排控制制度

(一)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能效优化和保障合理用能相结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根据“十四五”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耗降低及能源消费总量目标,严格落实节能审批制度,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过程管控,确保完成考核目标。落实好国家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免予考核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供电公司)

(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建、拟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建立项目清单,明确处置意见,严禁违规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强化用地、立项、环评、能评、开工许可等部门联动审批,强化项目“源头”审查。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服务国家战略决策和落实信贷政策指导,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融资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瑞金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瑞金支行)

(三)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落实总量减排核算技术要求,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积极接入重点减排工程调度信息化平台,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落实国家和省总量减排考核要求,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重点核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责任单位:瑞金生态环境局)

五、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完善财税金融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用好地方财政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强化对节能减排重大工程的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逐步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精准落地,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积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企保”合作模式,探索建立银保协同机制。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瑞金支行、瑞金银保监组、市工信局、瑞金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

(二)完善发展环境权益交易机制。推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探索推行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开展碳汇交易、林地赎买等改革试点,做好绿色电力证书相关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瑞金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严格落实能源计量体系,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全面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范围,调整污染物统计调查指标和排放计算方法。推行政府主导、企业共享的工业园区统一环境监测。构建覆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瑞金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加强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扩充节能领域专家库。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咨询机构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鼓励开展节能环保领域新职业培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瑞金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市发改委、瑞金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瑞金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监督考核。将节能减排相关指标纳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部门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瑞金生态环境局、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

(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月、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节能减排公益宣传,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开展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活动,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瑞金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妇联)

解读:《瑞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