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公交车优惠对象免费乘车补助
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瑞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瑞财字[2018]21号)文件要求,对我局2017年度优惠对象免费乘车补助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我们按照评价指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㈠、项目资金名称:优惠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项目。
㈡、资金规模:122万元。
㈢、绩效时间:2017年。
㈣、项目依据: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瑞金市《关于印发瑞金市优惠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府办发〔2010〕129号),瑞金市《关于同意调整优惠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的批复》(瑞府办字〔2011〕17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㈤、项目基本情况:
为充分体现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发扬尊老、敬老是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瑞金市优惠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从2010年起正式实施了优惠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至今已经8年。
按照原优惠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规定,我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离休干部、残疾人、伤残军人、困难党员等优惠对象均可以持卡免费乘坐公交车。2011年,我市财政、交通、物价、审计部门联合对老年人免费乘车状况进行了调查。调研组分别对全市公交线路,采取逐路跟车实地统计的办法,不事先打招呼,前后历时一周,随机对即时乘坐公交的70岁以上老人进行登记,全市48辆公交车承载优惠对象为64人次/辆.天,约为23360人次/辆.年。
二、绩效评价
㈠项目资金的目的和用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精神,我市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离休干部、残疾人、伤残军人、困难党员等优惠对象实施了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根据瑞金市《关于同意调整优惠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的批复》(瑞府办字〔2011〕175号),给予1.5万元/辆.年的财政补贴。2017年,考虑到承载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优惠对象工作任务重,将免费乘车补贴提高至2万元/辆.年(瑞金市政府办《关于解决落实公交财政补贴的复函》瑞府办函字〔2017〕46号)。
㈡、社会效益:
自2010年8月份开始实施优惠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以来,至今共审核办理了《瑞金市公交车免费乘车证》9564份,很大程度的解决了老年人出行难的问题,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赞扬,树立了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形象,使城市公交真正成为惠民、利民的公益性民生事业。
三、考评结果
㈠、2017年免费乘坐公交车人数:据统计,2017年度我市共有175万人次的优惠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
㈡、资金分配原则:
1、资金发放原则
优惠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项目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拨入市交通运输局后拨付至瑞金市瑞祥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制定原则的依据
以瑞金市《关于解决落实公交财政补贴的复函》(瑞府办函字〔2017〕46号)为依据。
3、分配合理性评价
分配合理。
4、管理方式
为确保优惠对象免费乘车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保证了优惠对象免费乘车工作的顺利实施。项目实行“交通局——实施单位”两级管理。交通局负责检查、督促实施单位,并接受上级政府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我局在财务制度建立方面严格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为使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发挥作用,达到目标效益,在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建立了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各项工作。使用过程中对专项资金实行追踪问效制度,不定期按照有关绩效考评的规定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四、存在的问题
政府在2017年按公交车辆数每年给予免费乘车补贴2万元/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老年人口的逐渐增多,再加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缺失。财政对老年人免费乘车的财政补贴还不到位,企业负担仍然很重;在运载老年人过程中仍然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2017年度仍接到2起拒载老年人投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照省老龄委要求,2017年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老年人年龄将70周岁下调至65周岁。经市老龄办统计,2017年我市共有70周岁老年人3.2万余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有6.78万人,增长了2.95倍。随着物价水平的增高,老年人口还将逐渐增多,免费乘坐公交车人数将进一步增加。现按规定已将免费乘车老年人由70周岁调整至65周岁,将大幅度增加老年人免费乘车现象,将大幅增加企业负担。
附件:附件2(公交车优惠对象免费乘车补助).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