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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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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2146

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效益,进一步补齐我市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市审定”原则,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481.4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由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分别为项目主管部门,由瑞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别为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见附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的设计、立项、检测、验收等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完成项目实施;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备案、项目实施、项目监理、资料建档等工作,确保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

、规范项目资金拨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拨付由市财政按批复计划额度及时拨付至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签订合同并开工后可预拨50%项目建设启动资金至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在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可预付50%项目建设启动资金至施工单位。剩余工程进度款由项目主管部门核实项目开工、竣工及审计结算情况后拨付至项目业主单位,再由各项目业主单位据实拨付至施工单位,切实提高资金拨付率,确保当年资金拨付率达到100%。

三、落实公示公告制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健全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瑞精扶办字〔2018〕70号)要求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完善项目资料建档。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村级扶贫项目资料建档工作的通知》(瑞精扶办字〔2017〕72 号)要求,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资料齐全,手续齐全,确保经得起检查。

、加强项目监管按照项目“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市水利局要坚持项目定期检查,做到科学调度,项目业主单位定期将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拨付情况报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定期通报,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拨付滞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或约谈处理。

公示时间:长期

联系人:钟友辉

联系电话:0797-2333066

通讯地址:瑞金市红都大道185

    附件:2021年度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瑞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