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振办字〔2021〕15号
关于同意调整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剩余资金)用于因户施策及“补短板”等项目的批复
市乡村振兴局、各有关乡镇: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调整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剩余资金)用于因户施策及“补短板”项目计划的请示》(瑞乡振字〔202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剩余资金)用于因户施策及“补短板”项目计划的通知》(瑞精扶领字〔2020〕183号)精神,由市乡村振兴局(原市扶贫办)为项目主管部门、各有关乡镇为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剩余资金)因户施策及“补短板”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乡镇项目竣工验收后有结余资金,部分乡镇农户因无实施意愿或无法实施需取消建设并核减资金,共计结余资金42.494543万元,部分项目需增量或调整实施内容,需增加资金7.6946万元。根据有关乡镇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同意对有关乡镇共15个因户施策及“补短板”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增加资金7.6946万元;同意将调整后结余资金34.799943万元用于泽覃乡步权村新农村建设点项目,所需资金在原批复计划(瑞精扶领字〔2020〕183号)中予以解决。
请你局及各有关乡镇按照《瑞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瑞府办发〔2019〕109号)要求,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完善项目建档资料,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公示时间:长期
联系人:黄亮
监督电话:0797-2333066
通讯地址:瑞金市红都大道185号
附件:1.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剩余资金)用于因户施策及“补短板”项目结余资金汇总表
2.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剩余资金)用于因户施策及“补短板”项目增加资金汇总表
瑞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