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部门职责: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同级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划和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的重大政策措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以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工作的落实;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全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负责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出具的行政建议函,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5、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6、协调指导和监督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7、负责落实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完善全市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
8、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商品或服务违法违规、国内商品贸易领域和涉外商务领域违法违规、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照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组织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9、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产品质量安全监察、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10、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负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对锅炉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11、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负责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接待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
1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4、负责监督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化妆品等其他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承担全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承担使用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
15、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职责组织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7、落实国家、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项。
18、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以及中介服务收费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性措施,以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推行明码标价和涉农、涉费公示制度,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承担反垄断调查及组织执法工作;按规定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19、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全市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组织查处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准入工作。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2023年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5个股室,包括党建办、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法规股、食品安全协调应急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市场秩序与知识产权股、登记注册监管股(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办公室)、质量认证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编制人数小计18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9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82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6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66人,行政在职人数8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 126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22人。
第二部分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32.35万元,较上年的2577.12万元,增加355.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6.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9.73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3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932.35万元,较上年的2577.12万元,增加355.23万元,增长了12.1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5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85.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7万元;项目支出678.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8.8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78.8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8.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0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85.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3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了12.1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8.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0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53.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8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85.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7万元;项目支出678.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78.8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3.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3.67万元,下降53.52%,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各明细经济科目),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法执勤车12辆,食品检测车1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项目7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678.83万元,其中:2023年预算安排650万元,上年结转28.83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的项目分别是其他资金收入300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经费350万元;上年结转的项目分别是食品药品监管经费13.4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1万元,中央转移支付固定数额补助经费2.47万元,2021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5.89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5.06万元。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十)重点项目:“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本级单位)
⑴项目概述:工作经费350万元,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证照工本费、3.15活动工作经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打击传销工作经费、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经费、质量兴市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含基层分局工作经费补助)、专利专项资金、物价管理工作经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经费、食盐监管工作经费。
⑵立项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部门三定方案。
⑶实施主体:单位本级
⑷实施方案: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基层分局工作经费补助。基层分局共17个,用于基层分局差旅费、办公费、水费、电话费等经费保障。二是人员培训,加强市场监管人员培训,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三是市场监管和完善设施设备,加强市场监管,切实完善设施设备,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良好秩序,促进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⑸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350万元。
⑺绩效目标:1、围绕“促发展拉高线,保安全守底线”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深入推进分局规范化建设,充实基层分局市场监管力量和装备水平。3、加快构建智慧监管平台,推进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格局。4、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检查全覆盖,规范生产经营行为。5、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性抽检,通过抽检最大可能发现市场中的不合格产品。6、按照国家、省、市局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行为。7、保障重大活动、重要接待餐饮食品安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安排2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
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万元,比上年减少2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瑞金市xx局(办)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