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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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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瑞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量化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瑞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1、部门职责:瑞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研究制定食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负责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经济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负责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商标使用,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审核申报和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

(六)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七)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合同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等计量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工作;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负责涉药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2、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装备科、行政审批科、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市场规范与商标广告管理科、质量和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信息中心、计量检测所。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局本级和瑞金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207人,其中行政编制124人,事业编制83人;年末实有数:249人,其中:在职人员164人,退休人员8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后面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372.2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13.87万元,较2017年减少282.94万元,下降7.74%;本年收入合计2658.42万元,较2017年减少955.67万元,下降26.44%,主要原因是:瑞金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工程拨款减少,检测仪器采购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649.08万元,占99.65%;其他收入9.33万元,占0.3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372.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59.88万元,较2017年增加193.53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底拨入的工程款、检测仪器采购款2018年支付,基层规范化建设、江西省电线电缆监督检测中心(瑞金)装修工程及检测设备购置、执法装备购置等;年末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底拨入的工程款、检测仪器采购款当年未支付,执法装备、质保金等未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958.86万元,占66.18 %;项目支出1001.02万元,占33.8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1.30万元,决算数为293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1.20万元,决算数为227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1 %,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底拨入的工程款、检测仪器采购款2018年支付,基层规范化建设、江西省电线电缆监督检测中心(瑞金)装修工程及检测设备购置、执法装备购置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63万元,决算数为2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 %,主要原因是:社保金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79万元,决算数为51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82%,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底拨入的工程款、检测仪器采购款2018年支付,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加大。

(四)商业服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赣州市财政奖励瑞金茶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16.4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由该功能项目拨入支付。

(六)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数为109.6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支出由财政统一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5.9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50.32万元,较2017年减少134.04万元,下降9.03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5.73万元,较2017年减少37.05万元,下降10.5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基本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16万元,较2017年减少27.02万元,下降59.81%,主要原因是:丧葬抚恤金减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51.74万元,较2017年增加219.59 万元,增长683.02%,主要原因是:工程款支出,检测仪器和执法装备采购、基层规范建设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00万元,决算数为61.20万元,完成预算的72.00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60万元,下降4.0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00万元,决算数为  21.69万元,完成预算的58.62%,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08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00万元,决算数为39.51万元,完成预算的82.31%,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52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73万元,较2017年减少69.20万元,下降17.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基本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5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食品检测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3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本级部门决算中继续反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测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测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测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执行数为6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项目实施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109家,抽验食品药品301批次,进一步加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了我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十、量化评价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评价得分56.5分,在97个市级部门中排96位,较市级部门平均分低16.5分。其中: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得49.5分(满分80分),财务状况得2分(满分15分),人员情况得5分(满分5分)。附《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瑞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