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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林业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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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森林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管理生态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管理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三)组织管理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组织实施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及木竹的凭证运输;承担林地、林权的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管理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建设。

    (四)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林业基金的征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五)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全市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工作。

    (七)贯彻执行《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协调、督促部门、单位造林绿化。

(八)指导国有林场的工作,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林业产业体系的建设;管理林区公路。

(九)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的管理、培训工作;管理、督促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普及推广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2523472

办公地址:瑞金市红都大道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