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瑞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黄柏乡合溪社区一、二小组,叶坪镇田坞村1、2、3、4、5、6、7、8、9、12、13、14、15、16、17小组,泽覃乡五龙村高门、赵屋小组,泽覃乡明星村罗溪、铁炉下小组,沙洲坝镇洁源村八工排小组,沙洲坝镇杉山村杉树下、岩仙塘、三工排小组,沙洲坝镇大布村竹山下、官桥头小组,沙洲坝镇官山村下肖、社前、新茶厅小组,沙洲坝镇金龙村乌石垄、龙子口、新屋家小组,象湖镇金星村上坝、小门、光脑、下坝、水口小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G50H100044,G50H100066,G50H103065,G50H104065,G50H101063,G50H102063,G50H102064,G50H103064等8幅图。(图幅号按1:5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编写)
(二)涉及黄柏乡合溪社区一、二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1);叶坪镇田坞村1、2、3、4、5、6、7、8、9、12、13、14、15、16、17小组,东至村庄,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道路(详见附件2);泽覃乡五龙村高门、赵屋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空地,北至村庄(详见附件3);象湖镇金星村上坝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4);泽覃乡明星村罗溪、铁炉下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河道,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5);沙洲坝镇洁源村八工排小组,东至河道,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6);沙洲坝镇杉山村杉树下、岩仙塘、三工排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道路(详见附件7);沙洲坝镇大布村竹山下、官桥头小组,东至道路,南至河道,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8);沙洲坝镇官山村下肖、社前、新茶厅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道路,北至空地(详见附件9);沙洲坝镇金龙村乌石垄、龙子口、新屋家小组,东至道路,南至空地,西至道路,北至空地(详见附件10);象湖镇金星村小门、光脑、下坝、水口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11)。(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270.38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由政府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结合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用于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黄柏河段、安治河段、七堡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30日,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市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0日。
预公告同时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ruijin.gov.cn)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黄柏河段)项目拟征地红线图(黄柏乡合溪社区)
2.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黄柏河段)项目拟征地红线图(叶填镇田坞村)
3.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安治河段)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泽覃乡五龙村)
4.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安治河段)项目拟征地红线图(象湖镇金星村)
5.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安治河段)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泽覃乡明星村)
6.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七堡河段)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沙洲坝镇洁源村)
7.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七堡河段)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沙洲坝镇杉山村)
8.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七堡河段)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沙洲坝镇大布村)
9.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七堡河段)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沙洲坝镇官山村)
10.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七堡河段)项目拟征地红线图(沙洲坝镇金龙村)
11.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七堡河段)项目拟征地红线图(象湖镇金星村)
联系单位:黄柏乡人民政府,泽覃乡人民政府,沙洲坝镇人民政府,叶坪镇人民政府,象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黄柏乡人民政府院内,泽覃乡人民政府院内,沙洲坝镇人民政府院内,叶坪镇人民政府院内,象湖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及电话:刘惟山(黄柏乡13870739267),陈超群(泽覃乡13576671460),黎波(沙洲坝镇15397978555),刘海滨(叶坪镇13576705409),李德浩(象湖镇18170493255)。
瑞金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